把车子停在路边,坐在车悠哉游哉地欣赏夕阳下的美景。从黄鼠狼那儿得来的消息,周鼎他们待会儿就会到金山三盘这儿来飚车,给他们来个守株待兔。
大概过了半个钟头左右,一阵喧嚣的“昂昂”机车声传来,尘土飞扬,花花绿绿的摩托车队呼啸而来,看来黄鼠狼的消息很准确。
“哎呀,这不是骑暗影的那个小子吗?”车队在他身边停了下来,那个绿毛率先认出了戈锋。
“你们好啊,又见面了。”戈锋微笑着和他们打招呼。
他看见了生就一副金刚模样的周鼎,他正有点狐疑地回望着戈锋,奇怪他这个时候怎么会出现在这个人烟稀少的地方。
周鼎身后坐着个长相秀气的少女,她的眼睛正好奇地打量着戈锋,感觉这个少年看起来有些眼熟,又想不起来是谁。
“周鼎,我知道你。”戈锋的嘴角又挂了那抹七分优雅,三分嘲弄的微笑,“曾经的篮下金刚,一夫当关,万夫莫开,你和我一样,最爱的,其实是篮球。”
“对啊对啊,你怎么知道?”周鼎身后的少女兴奋地说道。
“妹妹,你别多嘴。”周鼎向身后的少女瞪了一眼,淡淡地道,“那已经是过去的事了,篮球,我已经把它忘记了。”
“是吗?也许。我和你不一样。我一旦爱了篮球,一生都没有打算背离它,即使是在那些饭都吃不饱的日子,我也是抱着篮球睡觉,从来都没有放弃过。假如遇到点小挫折就放弃你深爱的东西,那只能证明,你根本就不配爱它。”戈锋的眼光冷冷地盯住周鼎,他知道凡是喜欢文学的人都有些多愁善感又自命清高,抗挫折能力普遍偏低,像屈原那种大文豪也会投江而死,搁在韦小宝身,他肯定会整得别人跳江。对于这类人,有时候必须激一激。
长成周鼎这样的家伙居然会多愁善感,真是晕死。
周鼎的脸色果然变了,他钵大的拳头紧紧握在了一起。
“喂,小子,怎么和我老大说话的?骑好车了不起啊,有本事和我们老大真刀真枪赛一场啊!”旁边的飞仔们不乐意了,周鼎在他们心目中的地位仿佛天神一般,当然不想看他被人说教。
“看在那天你示警救了我们一次的份,我不和你计较,但是,别在我面前提篮球,永远别提。”周鼎的脸色有些发青,正所谓佛也有火,这个小子竟敢碰触他心中最痛的伤口,不由得他不生气。
“我不提,你就能彻底忘记吗?雷霆万钧的灌篮,数万观众的欢呼,战胜对手的成就感,和队并肩作战的豪情,这些你真的能舍弃吗?从关教练那儿我了解到,虽然你已经离开球队了,但是他并没有把你的名字除去,每次报队员他都会把你的名字报去,宁愿浪费一个名额,可见他是多么希望你重返球队,可是你在做什么?飚车是?这有什么?你玩了这么多年,我一个刚手的,就可以甩得你远远的!”戈锋说最后一句的时候,脸的表情写满了不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