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等打小了起就在马背上长大的将领差上了一截,又是后,这一追之下,彼此间的距离不但没有缩小,反倒有越拉越远的趋势,若不是伏葵身上的皮袄实是太碍事,早就被其走脱得不知所踪了。
伏葵是忙不择路地逃窜,可追在后头的刘尔淇却很清楚方向——这一路狂奔早已偏离了商道,堪堪就要进入浩瀚的大漠了,在这等暴风雪肆虐的时辰贸然进入大漠,绝对是难逃一死,他可不想因追杀伏葵而送了自家小命的,再一看前方的逃窜者之背影渐渐已被大风雪所遮挡住了,心中顿时大急了起来,一咬牙,从腰间解下弓箭,拉满了弦,估摸着前头马蹄声响的方位,猛地松开手,羽箭穿透了雪幕向着前方笔直地呼啸着而去,转瞬间,一声“唉呀”的惨叫声随着狂风传了回来,登时令刘尔淇暗自松了口气,放缓了马,领着数名亲卫向前又奔驰了一段,只见到一行鲜红的血迹点点滴滴地向着大漠深处延伸而去,可却再也看不见逃窜者的身影何在了。
刘尔淇纵马在血迹起处转了转,再抬头看了看漫天的大雪,皱着眉头想了想,最终还是放弃了继续追击的念头,加之牵挂着车队那头的事情,不敢再多行耽搁,挥了下手,高声下令道:“走,回去!”话音一落,率先打马向着来路奔驰而去,马蹄声渐渐消散在了远处,不数刻,离着血迹起处不远的一堆覆盖着厚实积雪的小沙丘突然一阵抖动,一只举着短刀的手从沙丘里伸了出来,紧接着一个人头冒了出来,赫然正是本已该逃进了大漠深处的伏葵——作为大漠里长大的人物,伏葵比谁都清楚大漠的无情,他当然不会傻到去自投罗网的地步——先前刘尔淇射出那一箭其实并没有射中目标,然则却被伏葵好生利用了一把——先是惨叫一声,以迷惑刘尔淇之心,令其误以为伏葵已然中箭,而后抽出马鞍上悬着的一把短刀猛刺了一下马的臀部,令马吃疼之余向前狂奔,同时留下一路的斑斑血迹,而他自己却翻身下了马,全身卷缩地藏入了积满了雪的松软沙丘之中,以匕捅出一个呼吸的通道,凭借着暴风雪的掩护,好歹算是瞒过了刘尔淇等追杀而来的唐军官兵之耳目。
没了,全都没了,无论是“护送”的唐军还是被“护送”的囚徒全都不见了,除了一地破损的马车和满地狼藉之外,就只有早已被大雪覆盖得成褐色的血迹。伏葵费尽了九牛二虎之力回到商道之后,这才现所有人都已不见了踪影,只留下残破的马车厢在商道上任凭风吹雪打。
“为什么,为什么?苍天啊,你睁开眼看一看啊,这到底是为什么啊!”伏葵在原地呆呆地站了好一阵子,突地一头跪倒在雪地里,放声长嚎了起来,好一阵恸哭之后,突地跳将起来,右手一抬,手指着雪花飘荡的天空,嘶哑着吼道:“李贞小儿,老子誓要取尔之狗命以祭奠我父在天之英灵,你给老子等着!”
“阿欠。”正坐在中军大帐中低头看政务折子的李贞突地鼻头一阵/痒,情不自禁地打了个响亮无比的大喷嚏,响动之大,倒将自个儿给吓了一大跳。
狗日的,是谁又在背后骂老子了,真他娘的晦气!李贞看了眼被自己的喷嚏吹得满地都是的政务折子,苦笑地摇了摇头,也无心再继续看下去了,刚起了身,打算舒散一下筋骨,就见高恒与鹰大二人在帐门口探头探脑地,顿时一阵好笑,沉着声道:“高恒,尔在门口做甚?功课都做完了么,嗯?”
高恒自从养好了伤之后便到李贞身边充当贴身近卫,当然了,这个贴身近卫只是个虚衔罢了,实际上是跟在李贞身边学艺,每日里除了枪法、箭法、骑术之类的例行练习之外,还得进行武略的学习,这还不算,每到晚间还有一大堆的“家庭作业”——大体上都是些战例分析之类的勾当要完成,甭管是行军还是宿营,这作业都是要交的,只要是误了时便得加罚,可把高恒给折磨坏了,好在高恒自幼便能吃得下苦,这才算是熬了过来。先前高恒倒是前来交功课的,只不过跟鹰大多聊了几句,便听到帐内传来震天的响动,吃惊之余,刚将头伸进帐篷便被李贞抓了个正着,哪敢推托,忙一掀帘子大步走进帐中,躬身行礼道:“回殿下的话,学生已将功课完成了,请殿下过目。”
“嗯哼。”李贞听得高恒如此说法,倒有些子不信了,无他,今日行军途中李贞给高恒布置的任务是明辨秦、赵长平之战在战术指挥上的优劣之比较,这可是个大课题,按李贞给出的时限是五日内完成,这才刚过去半天还不到呢,高恒便敢来交功课了,还真令李贞很是怀疑的,不过也没多说些什么,只是一伸手道:“拿来。”
“是。”高恒恭敬地应了一声,从怀中取出数张卷好的纸,双手递给了李贞,而后退到一旁,俯身去收拾那些被李贞的喷嚏吹散在地上的文件。
高恒出身微寒,虽曾跟村中的夫子学过几年的书,算是初通文墨,看兵书、写军事类的文章倒也能凑合,可就是一手字写得实在不咋地,虽被李贞逼着习了帖,可毕竟时日尚短,这字依旧是不怎么拿得出手,至少在书法造诣极高的李贞眼中,高恒的字按一百分最多只能打个二十分左右,不过么,李贞倒是很欣赏此子的韧劲和悟性的,也就不号去过份苛求了,当然了,每回看到高恒那手屁字还是忍不住要皱眉头的。
《论战与非战》?呵,好家伙,这一上来就是这么个大题目,胆子很肥么!李贞翻开那几张纸一看,现题目大得吓人,顿时便是一乐,也不管高恒的字难看不难看了,将就着看将下去,这一看可就看出兴趣来了——长平之战早已被后世的兵法家们分析烂了,大体上说的都是赵括刚愎自用,硬要改变廉颇的坚守之道,从而犯了决策上的失误,而在战阵之上又指挥失措,这才导致全军覆没之下场,要想推陈出新,可谓难矣,可高恒这篇文章一开头便指名其实廉颇也犯了一个致命的错误,否则的话,根本轮不到赵括上台,便可以击溃乃至全歼秦军,其理由为——秦军之强强在军纪严苛,将士用命,以军阵列队而战当时之世并无敌手,此非正面作战可破之,是故,廉颇之守属可取之策,然则廉颇在坚守的同时却忘了赵军之固有优势——骑兵,尤其是轻骑兵来去如风的机动性——自赵武灵王胡服骑射以来,赵国之轻骑无论是数量还是质量绝对是战国时期的第一劲旅,便是连强悍的匈奴骑兵都曾是赵国骑兵的手下败将,是时,秦军远离国土,又是以车兵为布阵攻防的核心,其机动性和战场适应能力远远不如赵军轻骑,赵军完全可以利用轻骑部队的机动性和灵活性袭击秦军的后勤补给线,迫使敌军因无粮草而不得不撤军,而后以轻骑为主力掩杀之,当可大败秦军;也可以派出轻骑部队袭扰秦军,诱敌深入,在运动中拖垮秦军,从而为主力部队的迂回包抄或是设伏创造有利之战机,至于赵括选择长平这么个平坦之地与秦军展开正面决战,除了说赵括是个傻子之外,没有别的解释。
呵呵,此文虽有投机取巧的嫌疑,却也不凡闪光点,能知道机动性就是最大的战力便算是有了成为一个合格统帅的最基本条件,也不枉老子如此费尽心力地加以栽培了。李贞看完了高恒那篇文笔虽显得稚嫩,可却颇有些内涵的折子,笑了笑,刚想着出言指出高恒文中几处骑*用上的失误之所在,突地心中一动,想起了一件事,立时停了下来,皱着眉头陷入了沉思之中,害得高恒以为自己的文章整出了大乌龙,很有些子手足无措地站在一旁愣,脸上满是担忧之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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