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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早有预料,但薛绍还是心中猛然一揪,“程将军,不妨对我实说?”
程务挺叹息了一声,说道:“收复雁门后我就接到了李多祚的密使,于是马上亲自带兵南下,一则是要追杀残寇,二则当然就是为了亲自找寻公子。在雁门县城南郊外的山林交界处,我们发现了一处战场。那里有很多逃难百姓的尸首,也有一堆正在燃烧的尸堆。从残留的军服与旗帜上判断,那一处尸堆正是……况三刀等人。”
“烧了?”薛绍感觉一下喘不过气来。
程务挺点了点头,“突厥人一惯的强盗作风,是把杀死的敌人头胪斩下挂在马脖子上带回去请功,同时扒去铠甲与刀具当作战利器,最后将尸体放一把火烧掉,让敌人连变成鬼魂的资格都没有,那样就无法回去找他们报仇。当时我吓坏了,以为你也在那一堆尸体其中。”
薛绍沉默着,没有说话。
“好在薛公子吉人天相……”程务挺再叹了一声,说道:“漠北多风雪,突厥人习惯戴上暖和的羊皮帽很少佩戴铁质的头盔,再者他们认为戴死人的头盔相当不吉利,因此他们不会要敌人的头盔。我们在一片焦炭似的尸堆里找到了七十三个头盔。按李多祚传来的信息,小村庄一战后你们还剩下七十五个人继续前行。当时我就心存最后一丝侥幸,认为你会是走掉的两个人之一。”
薛绍点了点头,“死战之前,况三刀命令我与另一个名叫牛奔的新兵,一起护送百姓逃进了树林,同时肩负给并州李多祚送信的任务。”
“那牛奔呢?”程挺务问道。
“这也是我现在,非常想知道的事情。”薛绍说道,“就眼前情形来判断,李多祚并未收到我送的信。大概是代州的百姓南逃到了并州,并州方面才知道代州陷落的消息,这才派你从丰州出发,收复朔代填补北方防备的空缺。”
“合情合理,应该是这样……”程务挺点了点头,“看来那个叫牛奔的新兵,多半是半路上出事了。”
“可能吧……”薛绍叹息了一声,说道,“程将军,我想请你帮我个忙。”
“薛公子请讲!”
“你把那七十三个头盔给我吧!”
程务挺有点诧异,“公子要来何用?”
“……况旅帅,临终有遗言!”
次日清晨程务挺的军队继续休整与清理战场,薛绍叫上杜征等几个一同逃过难的人,带上那七十三个头盔回了小村庄。程务挺怕路上再遇到零散的突厥残兵,派薛楚玉带了一队精兵沿途来做护卫。
再一次回到这个小村庄,薛绍是截然不同的心境。数日前埋下十几个兄弟的新坟茔,已经长出了几颗青草嫩芽。薛楚玉和杜征等人帮忙挖坟,一个头盔一座坟。
薛绍想给他们立碑,可是前后算起来自己和况三刀等人的相处时间还不超过三天。他们当中的绝大多数人,自己居然都不知道他们的名字。
可是彼此之间的这份兄弟情谊,却像是延续了三十年不止!
薛绍搬来一根大木桩立在了这一片坟前,亲手提笔在木桩上写下了一列大字——“右卫勋一府越骑团第三旅况三刀麾下九十名大唐英勋烈士,永垂不朽”!
薛楚玉等人帮忙在每座坟前摆了一个碗,碗里全都斟满了琥珀色的葡萄酒,然后他们走得远远的。
这是属于薛绍一个人的时刻,谁都不应该在旁边碍眼。
薛绍站在一圈新坟中间,举着一碗酒,说道:“况旅帅,兄弟们,我很惭愧,因为我连给你们收个全尸下葬,都做不到。我发誓,我一定会给你们报仇的——突厥一日不灭,薛绍一日不得下葬!”
“我本就不是属于这个世界、这个时代的人,我是相信在天有灵、相信灵魂转世的。老天太过残忍,今生只许我们做了三天的兄弟。下辈子我们一定要再做兄弟,做很久,很多年、一辈子——不求同生,但求同死!”
“我会永远记住,头顶的苍穹是大唐的天!脚下的厚土是大唐的地!身后的子民是大唐的人——誓死撼卫之!……”
“岂曰无衣,与子同袍!……”
“兄弟们虽然去了,但你们的精神与我同在!我会把右卫勋一府越骑团第三旅的精神,传承给更多的大唐卫士,让他们代代继承和发扬光大!”薛绍举着酒碗双手发抖,红了眼圈,粗重的嗓门就如同况三刀一般,沙哑铿锵——
“你们的姓名无人铭记,你们的精神与世长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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