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之树梢间光线暗淡,看不真切,只是从那棱角鲜明的轮廓上能看出是个男子。
当马悍盯住对方时,远处树梢间射击频率也顿了一顿,马悍也感觉到对方也扫了自己一眼。当然,彼此都没看清对方模样。
马悍微微一笑,蓦然振声高呼:“对面的兄弟,杀了这半天,也累了吧,歇一会,下面让我来!”说完抬手就是一箭,将树底下蹦得正欢实的那只恶狼一箭穿喉,血淋淋的箭从脑后穿出。
以这一箭为发端,马悍弓弦频响,势如流水,一箭接一箭,仿佛串成一条线。前一只恶狼刚刚被箭矢钉死在地上,另一只跃起半空的恶狼几乎同时被劲矢射得向后抛飞,重重摔地。
前后十息不到,追咬过来的三十余只恶狼全被屠尽,狼尸遍野,连同类都来不及噬肉。
对面树上那名射手大概也惊呆了,半天没有回应。
马悍狂风暴雨的射击,非但没有吓住狼群,反而引得狼群兽性大发,呼啦啦全向他涌过来。
“来得好!不怕你来,就怕你跑!”马悍张嘴咬住一支箭杆,再伸手抽出一把箭,攥在掌心,右手抽箭拨弦的动作快如幻影,几乎不用瞄准,一箭一个准。
有些恶狼刚跳跃半空,就被一箭穿腹,血线如弧;有些恶狼则被自上而下地一箭贯脑,钉死在地;有的则被箭矢破肚,一时死不了,反而被同类活噬;更有的刚张开血盆大口向树上示威,结果一箭射来,箭从口入,自腚出……
五石弓,射五十步之内的目标,而且如此密集,马悍完全不需瞄准,只凭手感,就可以做到箭无虚发。他感觉到经过百丈峡一战,他的箭术又有明显长进,已经达到无需眼瞄,而是“手瞄”的境界。而只有达到这个境界,才能射得又快又准,称得上是真正的暴风射手。
无论马悍射得多快,狼群是多么密集,他始终是一箭接一箭的射,而不是传说中的一发双矢或一发三矢。同时搭两支箭或三支箭射击,听上去很**炫酷,实际上纯属扯蛋。你搭两支箭射出去,连自个都不知道箭会飞到哪去吧,就算给你两个固定靶,一发双矢连个边都碰不上,更甭提射杀两个无规律的移动目标。别说弓箭这种原生态武器了,就算一手一把大狙,想同时射两个目标也是不可能。
当马悍射出百箭之后,地上狼尸层层叠叠,原本密集的狼群,一下稀疏不少。许多狼已垂着尾巴,发出呜呜的低鸣,慢慢散开、退后。凶残如狼,也开始感到害怕了。
就在这时,马悍发现了一只与众不同的青狼。这只狼原本混在狼群不易发现,但群狼四散,就将它凸显出来。但见它体形硕大,吻颚细长,四肢强健有力,毛色青灰发亮,灰冷的狼瞳,透出一股嗜血的凶残。
“狼王!”马悍的直觉告诉他,这就是这群恶狼的首领。
射杀它,狼群必溃,剩下这百余只畜生就让唐努他们收拾吧。
马悍立即抽出一支三棱重箭,瞄准百步之外的大青狼。
狼王仿佛也感觉到危险,不断在狼群里穿插,奔跑路线也是突左突右,飘忽不定。
突然,狼王一跃而起,以避开前方堆叠得高高的狼尸。但就在这一瞬间,咻——咻——两道箭影同时从枝繁叶茂的树梢间飞出,穿越百步,几乎不分先后,交插贯入狼王硕大的头颅。
血光迸射,狼啸如泣。
狼王毙,狼群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