畜不下数十万……”
“哈哈哈,不错,鲜卑人给的消息,还是真全面啊。”
在马悍与那向导问答时,太史慈一直盯住那小个子鲜卑人。此人相貌平平,黑而瘦小,身上没有兵器,但左手前臂套着一牛皮护手,腰间挂着一个不知装着什么的皮囊,鼓鼓囊囊的。这人很沉默,除了对马悍极为恭敬之外,基本上不与旁人交流。太史慈只是感到奇怪,马悍为什么叫上这个人?
突然,太史慈看到鲜卑人动了,他从衣襟里摸出一个黑色的小哨,扬起脸,眼睛亮起一道精光,那张平平无奇的脸竟生动起来。
哔——
一声尖鸣,如锋镝破空。
太史慈一惊,一抬手抓住肩后的短戟,但就在这时,一只有力的手掌按住他的肩膀。太史慈侧首,但见马悍微笑摇头,顿时明白了什么,点点头,放松握戟的手。
远天蓦然传来一声长长的鹰唳,一个黑点越来越近。以马悍与太史慈的惊人目力,这黑点还没移动到一半,就已看清,这是一只苍鹰。而当这只苍鹰在天空盘旋一圈,收翅而降,稳稳落在那鲜卑人手臂上时,太史慈恍然大悟。这竟是一只信鹰,而这鲜卑人则是一个鹰奴。
以信鹰传递消息,这是鲜卑人与乌丸人的一种高级通讯手段,而鹰奴则是训鹰人。无论是信鹰还是鹰奴,一般的小部落还真用不起,能用得起的部帐屈指可数。倒不是有多昂贵。主要是信鹰也传递不了多远,顶多百十里,虽然比骑马传递快,但效率也差不了多少,而驿递更简单可靠,所以一般部族是不会养这费力不实在的玩意。不过若是在战斗的时候,需要通过敌军地盘给后方传递消息。而又不想惊动敌人,这信鹰就比驿递可靠多了。
太史慈惊讶地看了马悍一眼:“想不到白狼城还能豢养鹰奴。”
马悍笑笑:“这鹰奴可不是我豢养的,我哪养得起,这是素利派来的联络使。”
“素利?辽西鲜卑大人素利!”太史慈的眼睛瞪大了。
这时鹰奴已从鹰腿上取下两块小木片,恭恭敬敬呈给马悍,然后从鼓囊囊的皮囊里取出一小块鲜羊肉抛给信鹰,不断抚摸鹰首。
两块木片上只写了八个汉隶:“诸事皆备,只待君令。”
马悍扭头对太史慈笑道:“素利的一千鲜卑精骑已借道柳城。从北面压向平冈,加上我们的兵力,总计有一千三百精锐骑兵,而平冈城内只有两千乌丸控弦之士。这些人中,真正的精锐,也就是王帐护卫不过五百,其余皆为没有太多训练的牧民战士。敌我战斗力几乎是一比一。又是有心算无备,而平冈城内还有鲜卑人的内应。这一仗还没打,乌延就已经败了。”
太史慈兀自难以置信:“鲜卑人要攻击平冈,身为三郡乌丸盟主的蹋顿不派兵拦截就怪了。怎会借道?”
马悍向北边指了指,淡淡道:“素利打出的旗号是与步度根联合进击轲比能,鲜卑人内讧,蹋顿高兴还来不及,借个道算什么,甚至还想出兵分肉呢。”
太史慈这下明白了,后面的话不用说,他也大致能猜到。素利当然不是发扬什么邻里友爱精神,帮白狼城收拾乌延,实际上辽西之地,乌丸势力占绝对优势,素利与另一个鲜卑首领弥加,一直被打压,他们东部鲜卑三大部落:素利、弥加、厥机,其部众全部加起来,还比不上全盛时期的一个轲比能。
原本三部鲜卑中,东部鲜卑就是实力最弱的,更何况一分为三,那更是弱得没边了。尤其辽西的素利与弥加,被蹋顿压得死死的,部族发展,日见窘迫。他们早就瞄上了平冈,这里的水草才叫肥美,哪象辽西,除了山就是海,这让牧民们怎么活。
以往是忌惮乌延的实力,但眼下乌延连续挫败,部族实力大损,又有人挑头,只要跟着干,就能分肉吃,何乐而不为?
马悍长鞭一指:“我用平冈这块肥肉,引出素利联合出兵,再加上弥加助田国让夺取文成,这笔买卖还合算吧?”
太史慈挑了挑大拇指:“慷他人之慨,再合算不过了。”
二人相视大笑。马悍一振魔瞳弓,对太史慈道:“走,咱们去扫净外围,比一比,看谁干掉得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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