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什利冷笑道:
“雄狮再凶猛,也拿毒蜂没有办法,如果被毒刺蛰中,不是也得丢掉半条命!哥哥,我们不能一辈子在父亲的庇护下过活,若能拿了大食狗王子的头颅献给唐朝丞相,你想过么,将会得到什么样的回报呢?”
沙列斯显然被兄弟的话打动了,他虽然很听马涅亚克的话,但身体里流淌的血液终究有着成为英雄的渴望。谁想一辈子在荫蔽之下做个无能之辈呢?
叶儿部在山南各部中原本居于首位,甚至一度整合了山南各部成为首领。但大食人持续残酷的打击使得他们损失惨重,人丁从原来的几万户,只剩下了如今的数千户。
“你能保证一定可以行?”
终于,沙列斯试探的问道。
阿什利见哥哥心动了便笑道:
“哥哥怎么忘了,草原上的战斗从来都没有必胜的,只看你敢不敢放手一战了!”
“也是!”
沙列斯重重的吐了口痰,好似下定了决心。
“就与那大食狗王子拼上一拼,阿什利,你可有计划了?怎么才能把他的脑袋砍下来?”
阿什利道:
“我们决不能与之正面作战,只要伺机偷袭,袭扰,让大食人不胜其烦,时间久了,这些人必然会因为心浮气躁而露出更多的破绽,到那时我们就能得到更多的机会……”
闻言,沙列斯点了点头。
“你说得对,机会多了,何愁砍不下那大食狗王子的脑袋呢!”
表面看起来,沙列斯是个没什么主见,甚至像是个有勇无谋的人。但阿什利十分清楚自己的这个哥哥,他只是不善于出风头而已,再加上不善于说话,因而会给不熟悉他人留下这种印象。
可实际上,沙列斯就像草原上的苍狼,既凶猛又聪明。
也正是因为此,阿什利才极力的拉拢他这个哥哥。
千余人的叶儿部骑兵在发现了大食人的踪迹以后就开始小心的向前摸索,遇到大食游骑以后就全力射杀或者生擒。
射杀是为了尽可能的剪除大食人的耳目,生俘则是为了得到更多关于大食人的消息。
短短的半日功夫,分散在方圆数里的叶儿部骑兵竟然射杀了超过一百个大食人游骑,擒获的俘虏也有十几个。
战果超出意料,阿什利很是高兴,看来大食人尽管新败北逃,但警惕性却依旧不高。
沙列斯却有另一种看法。
“大食人并非警惕性不高,而是新败之下,军心士气涣散,将军不能像从前一样有效的控制和约束部下,这对我们可是个难得的机会啊!”
阿什利一拍脑门,恍然道:
“哥哥说的有道理,不若太阳落山以后,我们去大食狗王子的老巢偷袭一下!”
沙列斯也很兴奋,DNA想了想还是摇摇头。
“不,还是应该按照原计划以袭扰和偷袭为主,如果硬打起来,我们损失一百人都是不能接受的!”
阿什利不是个顽固的人,立即就被哥哥说服了。
大食军营,马赫迪正在吃着今日的晚餐,摆在他面前的是一锅胡乱顿煮熟透的羊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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