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本杂志上看过一篇卫雄的介绍,,上面说卫雄从小生活在一个非常有名的中医世家,
家境优越。
长大后又凭借自己的能力迅速发家。
可以说从小到大卫雄都不知道什么叫做苦,这样的富家少爷会做菜?说出去估计谁都不信。
然而她很快就发现自己错了。
卫雄首先做的是处理一条鱼,还没有正式开始做,只看他熟练流畅的动作就已经可见一斑,
至少要比她熟练。
特别是当她看到卫雄仅用一柄普通菜刀将鱼的两面切下来,只剩下一个粘着少许鱼肉的骨架时,
眼睛都瞪大了。
她忍不住抬头看了看卫雄,
可卫雄却一脸专注的神色,似乎已完全沉浸在美食的制作中,对她惊讶的目光没有丝毫回应。
切好鱼片后,
卫雄抬头看了眼俞飞鸿,微笑道:“你帮我洗下菜吧。”
俞飞鸿愣了下,随即回过神来:“哦,好。”她一边洗菜一边看卫雄忙碌,待她将一袋子的菜洗好,
卫雄已经开始做第一个菜了,
与此同时,她发现自己竟然帮不上什么忙。
由于厨房的面积有限,站了会后,她只能往后退到门口,把厨房有限的空间让给卫雄发挥。
看着卫雄堪比大厨的架势,
她真的震惊了。
在国内,即便是在农村普通人家,男人也没几个会做菜的,更别说是那些有钱,有成就的男人了,
再则,但凡有成就的人,
他们的时间很大一部分都花在事业上,哪有时间去研究做菜,可看卫雄的样子分明相当的资深,
就算没有专门学过,
平时也肯定花了不少功夫去钻研,这颠覆了她一直以来对卫雄,乃至是对一些有钱人的印象。
不知道为何,
她突然觉得此刻的卫雄特别有魅力,,看着看着,不自觉间便入神了,直到……“厨房里油烟大,
你先出去吧。”
她猛的回过神来,脸不禁一红:“哦,有事情就叫我。”说完,便赶紧出去了,实在是燥得慌。
坐在椅子上,
她摸了摸自己的脸颊,还有些发烫:“俞飞鸿啊俞飞鸿,这可不像你,他就算再帅,再有魅力,
也不是你的菜,
再说了,你都要去美国了。”
……
天色已经黑了,卫雄将最后一道菜放在餐桌上,微笑道:“时间有些仓促,厨具和佐料也不够,
只能做一些简单的,
快坐吧。”
俞飞鸿看着色香味俱全的四菜一汤,心里竟有种不真实感:“这……这些真的是你做的?”
卫雄玩笑道:“是我变的。”
闻言,俞飞鸿立刻没好气的甩了个白眼过去,或许连她也没发现自己这个动作竟做得如此自然。
卫雄解下围裙:“你等会。”
说完,他就拿起车钥匙出去了,过了会,拿着一瓶红酒走了回来:“既然是赔礼和庆祝怎么能没酒,
这个酒名叫罗尼斯,
是我在法国的酒庄生产的。
有几百年历史了,古代曾是法国宫廷的御酒,前几年才被我买下,你尝尝应该会觉得不错的。”
我在法国的酒庄生产的!
这句话让俞飞鸿再次想起了卫雄的身份,
看着卫雄衣服上被溅到的油渍,又看了看桌上的菜,有些不好意思的说道:“真是麻烦你了,
你来北京肯定有很多事要处理,
还要麻烦你每天载我去医院复诊,其实应该是我请你吃饭的,现在却要你亲自下厨,衣服都弄脏了。”
卫雄笑了笑:“就别这么客气了,
说实话,遇到你是我的荣幸,只是我过两天就要回香港了,等下次来北京时你应该去美国了。”
这句话明显带着一丝淡淡的暧昧,
俞飞鸿微微低下头。
见此,卫雄拿着红酒进了厨房,用自带的开瓶器将瓶塞打开。这时,他回头往客厅看了眼,
随后将手深入口袋,
很快又抽了出来,接着手指一弹,一个小颗粒在空中划过一条优美的弧线,准确落入了瓶口。
之后在柜子里找了两个玻璃杯。
回到客厅,卫雄先倒了杯红酒放在俞飞鸿面前,再给自己倒了一杯,然后将红酒放在一边,
举杯道:“认识你很高兴。”
俞飞鸿也举起酒杯,微笑道:“能认识你我也很高兴。你颠覆了我之前对有钱人的许多认知。”
叮……
两个酒杯轻碰,卫雄抿了一口,然后放下杯子,起身拿起俞飞鸿的碗,后者连忙道:“我自己来。”
他笑了笑,
边往碗里盛汤,边问道:“颠覆了你的什么认知,我挺好奇的。”俞飞鸿接过卫雄递过来的碗,
先道了声谢,
才说道:“挺多的,我在电视上看到你们香港富豪出门都是前呼后拥,秘书、保镖一大堆,
完全一副生人勿进的样子,
没想到你这么接地气,而且还会做菜。”
卫雄也给自己盛了一碗:“内地对香港的报道基本都是正面的,但是事实上香港远没有那么好,
至少在治安方面是这样,
香港的社团,也就是黑社会较多,普通的就是收收保护费什么的,但免不了有一些凶恶的,
绑架事件屡见不鲜,
为安全起见,富豪出门自然得带保镖。
至于说会做菜,呵呵,主要是个人爱好,小时后是跟我妈咪学的,长得后有时间就自己研究,
据我所知,
香港会做菜的富豪还是比较少的。”
俞飞鸿笑道:“当然少了,多的话就不正常了,这个躺挺好喝的,感觉你们香港人特别喜欢喝汤。”
卫雄笑道:“广东人也喜欢,
这是饮食习惯,
试一下这个,蒜香鲷鱼片,这是我自创的一道菜,名字听起来是道中餐,其实加入了些西餐的做法,
你在外面肯定吃不到的。”
说着,夹了块鱼片放进俞飞鸿碗里,俞飞鸿点了下头,夹起鱼片咬了口:“嗯,好嫩好香。”
两人边吃边聊,
时不时的举杯发出清脆的碰撞声。
而卫雄再次拿出了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色,虽然基本都是他在说,但却能让俞飞鸿时不时的发出笑声。
都说男人不坏,女人不爱,
倒不是女人都喜欢坏男人,而是所谓‘坏’男人多数都比较能说会道,更容易获得女人的好感。
过了不知道多久,
桌上的佳肴已经消失了一半还多,一瓶红酒也只剩不到三分之一,其中一半多是卫雄喝的,
俞飞鸿很少喝酒,
只是不好拒绝才喝了一点。
但卫雄今天拿的这瓶罗尼斯红酒可是76年的,像这种陈年的酒虽然好喝,可后劲却普遍较大,
何况卫雄还加了点作料,
因此此时俞飞鸿脸上已是布满红晕。当她再一次和卫雄碰杯后,说道:“没想到你厨艺这么好,
应该都比得上酒店大厨了,
你平时经常做?”
卫雄一口将杯中剩余的红酒喝下,微笑道:“我哪有时间,平时都忙着工作,难得有闲时间,
到目前为止,
吃过我的菜的只有我的家人和几个要好的朋友。说句狂妄的话,我做的菜不是谁都能吃的。”
俞飞鸿丝毫不觉得卫雄狂妄,
而是微微一笑:“当然不是谁都能吃的,你可是世界首富和巴布亚的国王,谁敢让你当厨师。”
卫雄直视俞飞鸿的眼睛,
语调变柔:“再厉害,今天还不是当了一回厨师。”
俞飞鸿惊慌的将眼睛转向一边,原本就红的脸瞬间变得更红了:“我……我又没有让你做,
我去一下卫生间。”
话音未落,她便站起来要去洗手间,或许是起得太猛,加上脚上有伤,身体一晃,眼看就要摔倒,
一双手伸了过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