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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十七章 女县令的癖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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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花了近一个时辰,才好不容易从父亲母亲以及姐姐弟弟的争相叮嘱中脱身出来的沈晚,一踏入半山县境地,就生出一种当家做主的自豪感!这半山县的名称来源于当地的一座名为半山的山。

    随行的除了陆汲远和王五,还有一位贴身伺候的小丫头黄路。

    黄路守墓多年,终于期满。她无处可去,偶遇沈风之后,便随着他来到县衙当了个小丫头,沈风对她有意,自然没有让她真的卖身做丫鬟,不过是给了她一份差事得以谋生,顺便得些私利,可以每日都看到她。

    而今次,则是黄路自己要求跟着沈晚来的,只因她自觉身份太低,不够般配沈风,若能跟着沈晚得些历练,或许就能有些底气了。

    半山县离应天县有三四天的脚程,算起来并不远,但两地差距甚大。

    望着那干涸的山地,荒芜的田野,以及坐在路边等待施舍的老人和孩子,还有路边那被苍蝇围着的各种虫子尸体,沈晚的自豪和激情,全然消失。

    没想到这里如此缺水,土地如此贫瘠,完全可以用民不聊生来形容了。

    难怪前任县令要辞官,难怪一直找不到接替的人选。这种地方,没几个人愿意来!

    陆汲远也有种被坑的感觉,皇兄可能会因为对他这个弟弟太过疼爱,而对沈晚格外严格,卯着劲的考验,这一点他早有预料。

    然而如今这一招也太狠了些吧,不亚于釜底抽薪了。

    半山县衙算是全县最好的一栋建筑了,但师爷和衙役们都走了,这里力壮些的男丁也都走了,余下的基本是老人和孩子,还有部分拖家带口无处可去的中年百姓,处处都透着冷清和萧索。

    王五和黄路拿着扫帚和掸子,扫了半天的灰,总算清出一块尚能歇脚的地方。

    因为到处都没水,听说唯一的口井,是在半山的山腰,离县衙有近半天的脚程。

    更重要的是,连那口井,也即将枯竭!

    沈晚小小抿了一口水,就和衣而睡。总要先休息好,才有精力工作。

    次日一早,陆汲远骑马带着她去了山腰找那口井,一路上,马儿也渴的难耐,数次嘶鸣。

    他们好不容易找到了井,却见它藏在一块大石头下,水质清澈透亮,但水流极细极慢,存储一整天,大约只能存到两瓢,勉强维持半山县村民的性命。

    看来要尽快再找到新的水源才行!他二人拿着地形图,四处看了看,却没找到可能有水源的地方。

    待返回县衙时,竟然有人击鼓!

    沈晚嘀咕着:该不会是为了抢水喝吧。

    她急忙套上那套宽大的深蓝色官服,戴上那顶不太合适的官帽,陆汲远充当师爷,王五充当衙役,即刻升堂。

    本来不想这般麻烦的,但这堂堂县衙,就王五一个衙役,她初次审案,总得表现出官老爷的威严!

    击鼓的是个小男孩,看起来十岁左右。他一见到身着官服头戴官帽的沈晚,扑通一身跪下,就开始哭诉:“有人杀了爷爷,杀了小花!求官老爷做主!”

    沈晚问他:“你爷爷和小花如今在哪?”

    小男孩擦着眼泪:“都在家里。我领你们去!”

    沈晚二话不说起身就跟着走。

    小男孩的家离县衙不远,七拐八拐的,很快就到了。

    一栋残破的泥砖房里,果然有个人躺在地上,是个老者,他仰面朝天,整个胸前都被染红,身下一大滩血迹。

    这应该就是小男孩的爷爷了,沈晚抬起衣角就上前查看,很可惜,他已经没有了呼吸。

    沈晚接着问道:“小花呢?”

    小男孩抽噎着伸手指了指不远处,沈晚定睛一看,竟然是只鸡!

    鸡被抹了脖子,地面上血迹斑斑,鸡毛落的到处都是,看似发生过一场还算激烈的人鸡大战。

    小男孩开始控诉:“肯定是那个阿赖,他知道爷爷养了鸡,不肯去半山打水,就来取鸡血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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