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音一落,莫隽月的脸色岂止能用黑如锅底来形容,如果白凛此刻愿意回个头,肯定会被他身上腾腾的杀气给吓愣住。
可惜白凛此刻正沉浸在于好友重逢的兴头上,哪里顾得上莫隽月,拉着宋翊谈天谈的欢快根本不愿意撒手。
“自从那日回去之后,你家那边怎么样?”白凛可是记得,宋翊是想通以后打定主意要照顾好家人回去的,也不知现在情况如何。
尽管同在京城,这小一年白凛都忙着生意的事,起先还派人去打探过宋翊的消息,只听说是去了别的地方许久未回过京城,来来回回几次他便也放弃了。
现在宋翊突然出现在自个面前,看样貌比起之前精神不少,衣着也比先前华贵许多,看来日子过的不错。
白凛:朋友开心我就开心,比心!
莫隽月:我看你是没有心。
“我正想跟你说。”宋翊拉着白凛又坐近了些,突觉背后凉飕飕的,但是兴奋压抑了感官,满肚子话等着倒出来根本顾不上太多。
“自从那日回去以后,我照你教的跟我父亲说了,虽然他表面上没多大反应,但是私底下对我的态度却缓和许多,甚至还会来关心我。之后又过了几天,我便趁机说要去江南那边发展,因为我母亲老家是那边的,外公本来就是商人。”
好在前十几年宋翊父亲态度都不算好,当家主母那边根本瞧不上这个私生子,认定了凭他是翻不起浪花的,所以根本没怎么阻挠,个把星期后,宋翊便带着从父亲那得来的钱财踏上了回乡之旅。
“虽然商人的名头并不好听,但是只要能母亲过得好,我无所谓。况且出门在外走到哪里不需要钱,与其惦记着官场名声,不如让自己过的好些。”
不得不说那几日白凛给灌输的思想没白费,起码现在宋翊的思想已经无限趋近于现代人,就好像现代人无法理解古代人对商人的轻蔑,毕竟天大地大钱最大,没有钱简直寸步难行。
只要日子过的很好,名声差点就差点,咱们又不是文人,指着那点名声能吃饭不成。
“那你现在生意做得肯定很好。”白凛感慨道。
宋翊笑了笑,摇摇头:“小生意而已,温饱是够得,不瞒你说,我此次来京城也是为了寻求更好的路子。赚了第一笔钱就想要第二笔,不过比不得你,这雅阁居的名号我可是听说了。”
由此宋翊也格外佩服白凛,乞丐出身也无需注重名声,想开什么铺子开什么铺子。要是他也这么做,怕是会被父亲骂的狗血淋头,再不愿意搭理自己。
所以有时候穷也有穷的好处,出身微贱自由自在某种意义上来说,竟然也是令人羡慕的。
两位许久未碰面的友人一聊便是个把时辰,直聊到黄昏落幕夜色当空,直到肚子里咕咕叫才意识到时间窜的这么快。
“走走走,咱们吃饭去,许久未见面,还是得我来请客。”
两人亲亲热热的走了,完全忘记还有个心里不得滋味的莫隽月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