妈也特别熟悉,瞬间又多了许多亲切感。她正竭尽全力的回忆幼时对他的印象时,陈觅已经走到她面前,丁素不高,即便站在人行道上,陈觅仍然比她高一些,他极随意的拍了拍她的脑袋,点评似的温言道:“长大了。”
然后顺手接过了她手里的行李箱。
丁素是有些发愣的。
高中和大学为了保持做一名优等生,她错失了许多事情,例如爱情。在她的青春岁月里,好像没有什么和男性走得特别近的记忆。陈觅这样的举动她本该排斥,可奇怪的是,她内心好像并不这样。
就把他当亲人吧,丁素不再多想。
来s市其实已经三个月,丁素一直住在封培时的酒店,她还从未看过城市风光,家乡是老城,房子并不怎么高,建筑物也不怎么新,不像这个簇新的城市,高楼大厦鳞次栉比,马路很宽敞,路旁的热带树特别高大,绿得就像快要滴出绿水似的。
“喜欢这儿吗?”
车里安静,陈觅的声音却一点都不突兀,丁素的脑袋仍然扒着车窗,她欢喜的答:“喜欢。”
“喜欢什么?”
“树、房子、窗子、马路、绿绿的巴士、巴士的粤语报站、湿润的空气……一切一切。”
她的声音轻快明朗,带着笑意,这笑意似乎感染了陈觅,他也禁不住嘴角带微笑,道:“你喜欢的是新鲜感。”
丁素终于把脑袋从车窗上移开,看着陈觅说:“是啊。更喜欢的是这里的生机,总让我有一种我会在这里大展拳脚一番的感觉。”
听了她的话,陈觅笑开了。
丁素看着他,觉得他笑得真的很好看,她忽然有些惋惜,为自己——过去都没怎么好好和他交往。
“你小时候好像没有这么雄心壮志。”陈觅说。
丁素道:“那是小时候我跟你不熟。”他怎么会知道她从小把他当敌人,在小学升高中的时候打听他高中的成绩,在他考大学的时候打听他的高考分数,一直以他为隐形的目标呢?
“听阿姨说,你小时候很讨厌我。”
他这么直接,丁素又有些不好意思,只好转开脸说:“也不是讨厌啦。对你应该是一种‘既生瑜,何生亮’的感觉吧。”
大概是丁素的话令他想起了什么,稍稍静默片刻后,陈觅无声的笑了。
陈觅的房子在市区一处比较安静的小区,他住三十二楼,丁素进屋后,第一时间就冲到了阳台,这里的景致很宽阔,可以看到s市整齐的马路结构和高高低低的房子。
看着远方的景,丁素高兴的说:“我也要在这里买一套大房子,把爸爸妈妈都接过来。”
陈觅道:“冬天接过来过冬就好,其实老人家并不喜欢这里。”
丁素琢磨了一下陈觅的话,又听见他问:“喝果汁还是可乐?”
“果汁。”她说,阳台上有风,不大,和着森林和海的味道,暖暖的,丁素幸福得闭上了眼睛。
陈觅拿好果汁出来就看见一张满足得像小猫一样的脸,他望着她,并没有打扰。此前他对丁素的印象很陌生,父母给他打电话托他暂时照顾这个小妹妹的时候,他是觉得麻烦的,独身生活久了,就觉得照顾一只猫一只狗都是问题,何况是照顾一个大姑娘。
不过今天的接触却令他意外,丁素和他想象中被父母宠坏的女孩完全不同。她是个有活力有战斗力而且内心澄净的女孩,正如她喜欢s市的新鲜感一样,他喜欢她带来的新鲜感。
未来一段不长不短的日子,应该不会太平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