脚泡在温水之中,秦风舒适地靠在软椅之上,眼睛半眯着看着屋顶,屋外,兵工坊那边铁毡冲击的巨大声音仍然清晰可闻,只要一想到那一击之下,一块明光铠的部件便能成形,秦风便不由自主地感到一阵阵的兴奋。这一次来大冶城,的确不虚此行,看到了不少的新事物,新发明。不得不说,金圣南是一个难得的人才,他所治定的一系列刺激发明,重奖发明,以此来提高生产效率的作法,值得朝廷大力推广。
这不由得让秦风想起了舒疯子,为了讨得美人欢心,他也是挖空心思发明一些小物事,恐怕他在做这些事情的时候,从来没有想过他发明的这些东西,如今成了大明国重要的财赋来源。而在大冶城,这里的那些匠人,却是为了赏银,为了官帽子,也在挖空心思的发明着新器械,产生着新念头,而这些,却无一例外,最终全部转化成了大明国的生产力。
对于这些人,大明朝廷既不会吝啬赏银,也不会吝啬官帽子,因为这是他们应得的。
或者朝廷应该出台一部这样的相关法令来激赏全国范围内的聪明人投入到新事物的发明创造中来。嗯,还可以更推广一些,不管是哪一国人,只要你能带着你发明的新东西到大明来,只要你的东西能够让大明从中受益,那就可以重到重赏。
不能让读书成为做官的唯一途径,那怕现在网罗读书人仍然是朝廷的重要正策之一,应当让那些具备一定专业技能,能刺激某个产业大步往前发展的人,也成为大明体系中的一员。哪怕这些人大字也不识一个。
小小的大冶城,只要政策对路了,便能涌现出如此多的人才,放眼整个大明,还有多少明珠蒙尘呢?
他啪的一击掌,发出清脆的声音,“就是这样了,回去之后,马上便让权云来办。”
他兴奋得有些忘形,倒是让正半跪在地上为他轻轻按摩脚步的乐公公被吓了一跳,抬头看了一眼满脸笑容的秦风。
“乐公公,你说金圣南与方大治,谁的才能更突出一些?”他笑咪咪地问道。
乐公公一愕,“陛下,奴才只是一个太监,对朝中大事一点也不了解,不敢乱说,更不敢妄议朝政。”
秦风眨了眨眼,笑道:“此时屋里只有你我两人,再者,你也不是一般的太监,就说说你的想法而已,难道你还担心我会被你的想法所左右吗?”
“陛下英明神武,自有定见。”乐公公敢紧拍了拍马屁,却也不再推托不知:“金大人与冯大人两人都是朝廷的股肱,也都是极有才能之人,他们有着很多的相同之处,但也有着极大的不同,就看陛下如何用他们了。”
“嗯,这话说到我的心里去了,我也是这么觉得的。你在宫中多年,见多识广,你说说,该如何用他们呢?”秦风问道。
“陛下,金大人锐意进取,大刀阔斧,敢想前人之不敢想,敢做前人之不敢做,如果陛下需要一柄利刃在前扫荡,那么金大人就比方大人要强。”乐公公舀了一瓢热水加进盆里,道。
“你是如何得出这个判断的?”
“这些天随着陛下一起巡视各地,看到金大人的言行,再观察到大冶城的一系列做法,奴才便对金大人有了这个看法,奴才想,这也与金大人的出身有关。金大人本身是一个落魄秀才,身世飘零,又有从匪的经历,一朝得到陛下重用,感激涕零,一心想报答陛下,报效朝廷,做事便不顾己身,猛打猛冲,只求效果,不看过程。这是一柄双刃剑,能做事,但也有可能伤身。”
“你说得伤身,是伤到他自己?”秦风问道。
“是,陛下,奴才在前朝也曾见过这样的人,最终他们都没有什么好下场。”乐公公低声道。
秦风嘿的笑了一声:“现在是大明,我不会让做事的人没了下场。”
“是,陛下自然不是前朝伪皇可比的。”乐公公连连点头。
“方大治呢?”
“方大治与金圣南在做事方法之上截然不同,方郡守出身大家,但却是庶子,从一出生便主定不可能继承方家大业,但其才能有极其突出,想来小时候在方家定然是极受人注目的,这样的人,必然会受到大房警惕,所以方大人做人做事,一向是小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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