冲出来的是一个帅气英俊的高大男人,一头黄黑混色的短发,一身休闲西装。
如果不是他此时满脸怒容,一副要吃了彭勇民的样子,没准会以为是哪个贵族的大公子。值得注意的,是他脖子上套着一个明显和他脖子尺寸不一样的狗项圈,牵引绳还挂在后面。
那男人怒吼一声,一只手已经掐住了彭勇民的脖子,一下把他举了起来,再死死摁在墙上。
“我说过什么?你敢多我主人不敬,我就吃了你!”男人把彭勇民掐得脸色涨红,可他的手如同钢箍一样,无论彭勇民如何挣扎就是挣脱不了。
“哎!别弄死了!”此时叶魁已经追了出来,拉着来福脖子上那项圈的绳子把他往后扯。
可来福纹丝不动,后面的叶魁扯了半天,他才重重哼了一声,松开彭勇民,抱着双手退到叶魁身边。
“我说彭大哥啊,事情闹到动手就不值得了是吧,我只是拿钱干活的,你为难我也不是事儿,对吧。”叶魁再三确定来福不会再冲出去,才转身对趴在地上咳嗽的彭勇民道。
程警官比起方进元,要冷静得多。刚才方进元是被突然冲出来的陌生人吓到了,而程警官没上去阻止是因为他知道那个陌生人就是大狼狗,他自己很有自知之明他打不过那个家伙。
此时彭勇民惊恐之余,已经对叶魁的能力相信了八成。
“彭大哥,回房间吧,你看这样给大家看笑话也不好,故事才讲了一半呢。”叶魁把彭勇民扶起来,往房间里带。
可来福就站在门边,他刚走了半步就坚决不肯往里走了。还是程警官搭着他的肩膀,叶魁又跑去象征性拉住来福的狗绳,彭勇民才肯进屋。
等彭勇民进去后,叶魁不满地对来福道:“你干嘛呢!让那人知道我们有本事就好了,嘴巴长在别人身上,让他们说去,我们又没少块肉!”
“反正我不允许任何人对你不敬。”来福还来脾气了,嘟了嘟嘴把头偏到一边。
“看着我!”叶魁把他头扳正,“听好了,以后再有这样的事,不准你随便出手打人!这里可不是妖界,现在的人类社会已经不接受这种盲目的忠诚了,他们不会理解的。”
“阿诺,你少忽悠我。我可是狗,我可没听说过狗忠诚还分现代古代,是不是人间界还是妖界的。”来福低下头,差不多把额头顶在叶魁额头上了。
“那你也不能这样突然本体人形来回变地吓唬人啊!你说两句话就行了,这样对那些普通人刺激太大,吓傻了咋办啊。”叶魁继续教训道,看到来福还要辩解,他立即打断,“不准说话,既然你要表示你忠诚,你就听话!”
来福嘴巴一张一合,想说话又说不出来,最后眼睛嘴巴一闭,一脸的委屈。如果他还是狗的身体,估计耳朵要折成飞机了。
搞定来福后,叶魁才进到房间里。
有了来福的搅局,彭勇民算是开始配合叶魁的调查了。这也方便了不少,他乖乖地吃完饭,把整个故事补充完整,除了故事主角视角和加入了情感,其实大致上和程警官将的差不多。
程警官和叶魁约好明早9点在警局门口碰面,打算第二天趁着星期六就去一趟那个叫做五戏村的村子。
叶魁此时已经把他原来那个房子退了,反正是租的,也不大心痛。此时他是住在樊子成的诊所旁边的小楼里,地方不算大,不过胜在阳台下面就是樊家私人医院后面那个小花园,在烟尘滚滚的钢铁都市里,难得看到的清新。
樊子成是住在医院里的,不过他的窗户和叶魁的阳台只有两米的距离,樊子成去找叶魁也不需要绕路,直接从那边跳过去。
叶魁其实也是这么回家的,因为都是旧房子,如果他走自己的小楼楼梯,下去还可以,可上来就要爬8楼,而樊子成的新修的医院里可是有电梯的……
一夜无话,第二天一早叶魁就坐在樊子成开的车里到了警局门口。因为来得有点早,两个人在就在樊子成的大路虎里面吃早餐。
樊子成这个家伙今天早上擅自跑出来,把诊所再次丢给他手下那些妖怪护士们。不过那些小妖怪就算比不上樊圣樊月这些人,但是怎么说也是从樊家出来的,能化形也就是说有三百年以上修为,在樊家学几百年的医,怎么也比其他医院里面四年量产的医生厉害很多。
早餐刚吃一半,叶魁那个破得不能再破的手机就响了起来,那声音诡异难听,就是一个进了水的喇叭放着听不出调子的音乐,而且声量还贼大,同时把车里两个人吓了一跳。
樊子成被呛到,拼命喝了好几口豆浆才缓过来,看着不停在身上摸手机的叶魁,怒道:“拜托你能不能把那玩意丢回收站啊!一个双宫妖王居然用个这么破的手机,丢不丢人!”
叶魁撇撇嘴,终于从屁股后面的牛仔裤口袋里找到那个手机,他使劲晃了几下,手机铃声恢复正常,这才听出是多少年代前一首叫“甜蜜蜜”的流行歌的最经典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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