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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相信,她不会说。
而我,又不喜欢她。我喜欢的,仅仅只是身体上的感觉而已。
我不曾想过,这种事情,会让人着迷。
以往,我一个人就可以了。
可现在。
只要一闭上眼睛。我就能够看到她对我凶巴巴的样子。
也只有想起她的这个样子,我才能够稍微激动一点。
我想和她再有一次情缘。
无比迫切的想着。
但是,这种事情,又不是光我想就可以。我主动找上她,表达了我的想法。
结果,她直接拒绝了我。
“我一不是你的女票。二我又得不到快乐,三我又不有求于你。你想做,我就给你做啊。滚!”
这种霸道女王的范儿,我真的是喜欢极了。
看来,要和她做。就只有一条路可以走了。那就是追求她。
只要把她人追到手了,那我还不是想要跟她怎么来,那就能够怎来吗?
我没有追过女人。以前要女人,靠钱就可以解决问题。
但她不一样啊。
她显然就不是那种可以用钱解决的。何况,她也根本就不缺钱。
我像是一个刚刚到了一个领域学习的新手,按照她喜欢的方式来。
这让我觉得充满了挑战,又无比新奇。
先就是改变形象。
我请了专门的造型师,每天给我打扮。以前,我可都是怎么舒服,怎么来。
三十好几的人了,忽然有一种回到了二十几岁的感觉。
形象一改变,公司的人看我的眼神似乎都生了变化一样。
送花到她楼下。她不但没有收,反而还泼了我一盆冷水。
真的,我一点儿都没有生气。反而是觉得,她真的是太有个性了。
如果一开始,我仅仅就只是为了那方面的事情在靠近她的话,现在,是打心眼里觉得,这个女人,还有点儿意思。不无趣。
追求不得进展,又想要跟她生那样的事情,就只有等价交换了。
她给了我任务。我替她完成。
再次跟她做那样的事情,我也放得开了。更全身心的去享受。
那夜,她在我这里留宿。
我醒来之后,吃到了她亲手做的,香喷喷的早餐。
那个时候,我就觉得,这才是我想象中想要的亲人。
女神,不愧是女神啊。
不,我应该叫她,我的女王陛下。
以前跟过我的一个女明星,不断抹黑我。
这些事情,我都知道。我只是不打算去处理而已。何况,因为她的原因,我现在也算是很自信了。再说,要毁了那么一个小明星,再轻松不过。
可我没有想到。她能够站出来。站在那么多媒体记者的面前。霸气威武的说那一番话。而且,处处都是为我着想。
我的女王陛下啊,请收下我的膝盖,可好。
人啊。都是贪心的。在得到了这个之后,想要那个。
拥有了一点点之后,就想要拥有全部。我一直都觉得。我是她那么多男人中。她最不在意的一个。所以,我做了错事儿。帮了敌人。
我所有的基业毁于一旦,可那些东西,我本来就没有放在心上,我不介意。
我只想要再见她一面。一面也可以啊。所以,我再次伤害了她。
她成了舆论的中心。我也再次见到了她。
但是,见到了,又能如何你?她不爱我。
我在孤独中死去。灰烬里开不出花。
我还记得,当初任希掐着我的脖子问:“周彦青,你这么对她,不怕她恨你一辈子吗?”
我当时怎么说来来着:“我当然怕啊。就是因为怕她忘记我,所以,我才做了这样的事情。她会记得我的,对不对?”
“你该去死。”脖子上有窒息的感觉传来。那次,我却没有死成。可最终,还是消亡而去。就像她曾经给我的那一些温暖。
我这一生,都在渴望爱。却始终没有明白,爱,有时候是给与和放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