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在这方面,她比他强多了,他一直到上了大学后,为了新买手机才第一次出来摆摊挣钱。
说实话,当年他对她的印象很差。
第一次见她的时候,她跟一个中年男人因为买东西起了争执,对骂起来。她骂得非常难听,把那个男人气得爆跳如雷,忍不住动手了。
她那时也就十六七岁,面对高她一头的男人,居然一点也不怕,抄起一张小木凳就拍过去。
那一刻她表现出来的凶悍,让他永生难忘。
接着,她几个哥哥赶到,对着那个男人拳打脚踢,差点闹出人命。
当时,他把这个女孩归为小太妹一类,敬而远之。
直到几年后,他们成为了朋友,他才知道,原来当时那个中年男人借着买衣服,对她动手动脚,她才会骂得那样难听。这样的话,那个中年男人倒是活该挨揍。
…………
旁边的阿虎见钟哲一直盯着唱歌的摊位那边看,问他,“哲哥,你认不认识那个穿黄色衣服的那个男的?”
“黄色衣服?”
钟哲扫了一眼,只有一个穿黄衣服的,因为隔着不远,又有路灯照着,能看清长相,回忆了一下,没什么印象,摇摇头说,“不认识。”
阿虎说,“听我妈说,他爸就是市场的老板。而且,他是咱们的老乡,家住在镇上。”
钟哲有点意外,倒没太在意。
能承包这么大一个市场,黄衣服的年轻人家里肯定很有能量,货真价实的富二代。他却没有去结交的想法。
他们老家那边,到珠三角这边来做生意的非常多,毫不夸张地说,整个镇,起码有七成的年轻人都走了。
要是到乡下去,更是一个年轻人都看不到,只有老人和孩子。
而绝大部分人,都是出来做些生意,挣大钱的也有,不值得奇怪。
也正是因为出来做生意的老乡太多了,想要借着老乡的名义让对方照顾一二,搁十年前还行得通。现在嘛,自然是不可能了。老乡这么多,哪照顾得过来?
这时,原先唱歌的女孩唱完了,就见那个黄衣服的年轻人拿起麦,前奏刚响起,钟哲就听出这是《喜欢你》,用普通话说,就是《黑凤梨》。
那个年轻人一开口,钟哲就恨不得捂上耳朵,那鬼哭狼嚎的,完全不在调上,简直就是噪音。
原本围在电视前的几个年轻人显然也受不了这灌耳的魔音,纷纷离开座位,然后向钟哲他们这个宵夜档走来。就坐在他们旁边的一张桌子上。
钟哲目光在他们脸上扫过,在其中一个女孩脸上停顿了一下。
女孩似乎感觉到他的目光,朝他看了过来。他注视着她的眼睛,露出一个微笑,略一点头。
女孩略有点惊慌地收回目光。
阿虎正好看到这一幕,小声问他,“哲哥,你认识?”
他这时才移开眼睛,摇摇头,说,“不认识。”
“哦。”阿虎忍不住向那个女孩看去,只看了一眼,心中就狂跳起来,他发誓,他从来没有见过这么漂亮的女孩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