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维清把手里的玻璃杯重重落下。
脸色严肃道:“你这就没意思了,开玩笑也要分场合,我好心想帮你忙,你搁这儿耍我呢?”
唐颂轻轻摇头,平淡道:“我可没有和你开玩笑。”
“周哥别生气。”彤姐端起一瓶酒给他倒满,“喝酒喝酒!”
“大家难得凑到一起,也都算是朋友了,没必要。”
“哈哈,咱们男生谁不喜欢超跑,偶尔喝点酒口嗨一下也无伤大雅。”
…
其他同事见状,连忙开口调和气氛。
黄露也轻声劝道:“都是朋友,酒桌上开个玩笑在所难免,别生气啦。”
接着,黄露又看向斜对面那张惊心动魄的脸蛋。
说道:“唐颂,维清这人其实挺热情的,他是真想帮你找找优惠。”
罗启亮张了张嘴,不知道该说什么。
虽然知道唐颂现在开了咖啡厅,买了保时捷,把系花追到了手。
但要说他能拿出一千万买车,他还真不敢信。
所以也认为唐颂是在开玩笑。
正在这时。
整个酒吧里突然响起了热烈欢呼声。
彤姐等人趁着这个机会,立刻开始转移话题。
“哇!今晚的重磅嘉宾登场了!”
“是DoShow乐队!我的最爱!”
“他们那首原创《rosebloomallthetime》非常棒,我以前在MOSSO酒吧听过现场。”
…
听到熟悉的名字,唐颂惊奇的朝舞台方向看去。
紧接着,就看到了5个拿着乐器登台的外国人。
其中走在最前面正在手舞足蹈的现眼包,正是吉他手Fedrick(费德里克)。
唐颂之前在帝都的MissHo酒吧,就是用他的吉他给柳宝月弹唱的《晴天》。
随即,唐颂脑海中有一条线被贯通开来。
怪不得一直觉得这家清吧的氛围、装修很熟悉。
虽然细节不同,但整体风格和MissHo非常统一,很有可能都是那个林少恒的产业。
当时和郑秋冬几人一起聊天时就听他说过,他这辈子最大的爱好就是音乐和美酒。
所以在国内几个他常去的城市,都有他名下的音乐酒吧。
周维清不动声色的扫了眼唐颂。
自觉他是理亏不敢跟自己争论,心里舒坦了不少。
罗启亮偷偷碰了碰唐颂的胳膊,凑过去小声道:“我也看这个周维清不顺眼,但是没必要在这里闹矛盾,咱们老同学见面安心喝酒聊天,别管他。”
唐颂笑着和他碰了碰杯,并没有解释什么。
舞台上,DoShow乐队摆好造型,费德里克接过话筒说了点开场白。
紧接着,就开始了今天的第一首曲目。
经典英文歌《500miles》。
作为有些名气的地下乐队,他们的实力无话可说,加上优秀的台风,让整个酒吧都热闹了起来。
不时还有人跟着合唱、吹口哨。
歌曲结束,现场响起热烈的掌声。
“真好听!主唱声音好有磁性!”
“吉他弹得真好!”
“这首歌的主伴奏就是吉他,费德里克全场都是C位。”
卡座里,几个喜欢音乐的同事在高声讨论。
黄露看着唐颂,咬了咬下嘴唇,脑子里一个画面越来越清晰。
似乎是他穿着西装,坐在阳台的凳子上,弹唱着一首校园民谣。
印象中,那个视频还挺火爆,似乎是个网红?
她倒是很想当面问一问。
不过碍于众人都在,尤其是周维清这个暧昧对象。
还是忍住了。
拿出手机,偷偷拍了张唐颂的照片。
分享到了自己的闺蜜群里。
留言道:“姐妹们,这个小哥哥你们认识吗?我看着很眼熟。”
闺蜜群里也就4个人,一时半会儿也没人回复。
她收起手机,开始专心的听歌。
舞台上,DoShow正在演唱一首轻摇滚歌曲,很有节奏感。
满头黄色卷毛,穿着松松垮垮衣服的显眼包费德里克,在舞台上跑来跑去,朝每个方位的观众都打了遍招呼。
手里的吉他耍的非常稳。
等到他靠近舞台角落时,原本嘻嘻哈哈的脸瞬间愣了愣。
直直看向人群中非常醒目的唐颂。
紧接着脸上露出大大的笑容,“嗷呜”一嗓子,朝唐颂用力挥了挥手。
对这个年纪轻轻的吉他大师,他可谓是印象深刻,更不用说对方还是MissHo酒吧老板的贵客。
费德里克是个外粗里细的性子,能在地下乐队摸爬滚打这么多年,混出点名气,自然不是笨蛋。
也从林老板那边知道了对方来历不简单。
自然想着结交这么一位贵人。
卡座里,除了唐颂外,其他人都有些莫名其妙,开始叽叽喳喳讨论起来。
“那个卷毛吉他手,好像在跟我们打招呼耶!?”
“你们谁认识费德里克吗?”
“不认识。”
…
等到表演结束。
费德里克迫不及待接过话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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