伙计说:“客人住店,一夜五十文钱。客狗住店,一夜两百文钱。”
“什么?”凤歌以为自己的耳朵出了问题,狗比人贵?这还有没有天理了?
伙计解释道:“客人,自然都是懂规矩,识大体的,但是狗就不一样了,万一咬着其他客人,吓着其他客人,或是其他客人原本就怕狗,多收的钱,是做为赔偿基金的,放心,不该收的钱,小店绝不会多收一文钱!”
一本正经的保证,凤歌却是皱着眉头,完全不想相信他。
“这个报价,有夏国的户部审核记录吗?”凤歌问道。
伙计一脸骄傲的扬着头:“我们这可是夏国大王的亲姑姑的大外甥的三姐夫的二姨丈开的,绝合理合法,如果您需要回去向老板报帐,小店还可以提供正经官府盖印的住店凭证。”
“走吧。”高真北示意不要再多说了。
伙计在前引路,凤歌则跟在后面,恶狠狠地看着虎子:“你住一晚,跟我住四晚一样,你什么竟然比我还要尊贵了?”
虎子假装看风景的样子,嘴里还咕噜咕噜的发出幸福的声音。
“到了。”伙计停下脚步。
到个鬼啊,周围还是一片黄沙万仞山的戈壁滩,凤歌默默的看着那个伙计弯下腰,从地上掀起一块木板,露出了一只巨大的铁环。
伙计又拉动铁环,凤歌只感觉到整个地面都在颤抖,从地下发出了“咔咔咔”的齿轮转动之声,然后停住,一块巨大的钢板,从黄土地下抬了起来,露出向下延伸的台阶。
“尊贵的客人,这边请。”伙计十分客气。
怎么,这旅店还是在地下?凤歌有些疑惑,现在她可明白了,伙计为什么要站在那里当指路牌,不然的话,谁会知道这个鬼地方竟然还藏着一个旅店?
“别家的旅店恨不得隔着八百里就能看见他们家的招牌,怎么你们家这么隐秘?是不想赚钱吗?”
“呵呵,客官说笑了,开店哪有不想赚钱的呢,这里一到晚上,就会起怪风,地上的什么东西都留不住,因此,也只得将旅店建在下面。”伙计笑着,引着两人往下走。
不是第一次走地道,不过这条地道,可比荒村那条军队修建的质量要高出太多了,那里连个照明都没有,在一条黑道上要一路往下走好久,简直是挑战人类的心理极限。
而这里就不同了,台阶上似乎有什么脚步感应的装置,每隔五步的墙面上,就会有两只壁灯,人还没靠近,壁灯就会亮起来,照亮前方的路。
等人走过之后,壁灯又会自动熄灭,简直是太省事了,如果这个技术能用在皇宫之中,那么那些宫女太监也不用赶着时间掌灯,以及赶着时间熄灯了。
“这个灯,它为什么自己会亮?”凤歌问道。
前方引路的伙计说:“这个么,我也不是很清楚,是在旅馆建成的时候,老板找了国都里的甘大师做的统一装修。”
“甘大师?现在还能找他吗?”
“哎,不行了,甘大师去年已经仙逝了,我们这黄沙旅店,是他最后的作品。”伙计在惋惜间,还透着一股子的骄傲。
“那,甘大师还有徒弟吗?”凤歌追问道。
“有的,在国都里打听甘南馆,都知道。”
说话间,眼前已是豁然开朗,嘈杂的声音也同时如风浪一般涌入耳朵,凤歌环视着周围,许多衣着各异的人在厅里坐着,高谈阔论,多数是西夏国的服色与北燕国的服色,在墙角一处的阴影里,还坐着一个人,看不清面目,只能看出穿着的衣服倒像是大恒国子民常见的青布衣衫。
高真北办完手续以后,将凤歌的房间牌子递给她:“在看什么?”
“没什么,一路走来都没有人,忽然发现这里人头济济,有点不太适应。”
高真北点点头:“嗯,这是距离三国边境,最近的一处下榻地点了,往前要走整整一天才能进入西夏的第一个镇子,错过了这里,就只能在外面等着被黑风暴吹上天。”
“放好东西就出来吃饭,这家的黄焖鸡,还有酥鱼儿做的不错。”高真北的房间先到了,临进门之前,他嘱咐了一句。
再往前两间房,才是凤歌的房间,推开房门,门里的灰味熏得她差点没睁开眼睛,实在是太惊悚了,她这辈子都没睡过这么寒碜的房间。
不过,这也没有办法,她方才听见高真北对掌柜的说,要的是这里最好的房间。
没有看过其他的房间,也许这里真的已经是最好的房间了吧。
起码这房间的家具看起来还是齐全的,以及,也是她一个人单间睡的,刚才从另一头传来吵闹的声音,那应该是大通铺,一个房间里睡着二十多个人,半夜三更打呼放屁的,各种搅人清梦,想想就更是可怕。
凤歌放行李放好,床上摆着的床单被子看起来颜色有那么一点可疑,她将被子掀起来抖一抖,果然不出所料,灰尘扑扑的飞满天,这被子原来可能是粉扑扑的嫩红色,现在已经是黑灰黑灰还带着一点陈旧的土黄色。
这样的床……实在是睡不下去啊,凤歌深吸一口气,决定今天晚上就穿着外衣睡觉。看着那枕头,也实在是脏得吓人,好在她带出了四条布巾,原本计划着一条洗脸,一条洗手,一条洗身上,一条洗脚,这样差的住宿条件,实在是她始料未及,只好拿出一条布巾来,覆在枕头上了,不然,谁能躺得下去啊,看着就觉得鼻子里全都是灰味儿。
好在她是那种好日子过得,差日子也过得的人,并不娇气,在自己力所能及的范围之内努力将住宿条件变好一点之后,也没有太多的抱怨和不满,便出去了。
高真北已经点了三个菜,还有一坛酒,坐在桌边等着她,关林森想必还没有吃饭,该怎么样才能从高真北的眼皮底下弄些饭菜回去给关林森吃呢?
偷几个馒头,说自己晚上会饿?好像不太合适,而且,关林森也不能只吃馒头不吃菜啊。
正在她犹豫的时候,忽然发现围着长条桌拥挤的人中,有那么一个熟悉的背影,原来关林森已经自己出来找吃的了,看来,自己是不用为他操心的。
嘿嘿,想想也是,他又不傻,怎么能把自己给饿死呢。
凤歌的良心顿时不会觉得痛了,安安心心坐下,看着高真北给点的菜,虽然都是大锅炖,但是闻着也是很香的。
“咦,你不说这边的酥鱼儿很好吃吗?没有点?卖完了?”凤歌看着桌上的三碗菜,一碗一看就是黄焖鸡,一碗猪肉炖茄子,还有一碗里面是短短的,一根一根的白色物,看不出是什么。
高真北指着那碗凤歌没看出是什么的东西说:“喏,就是它。”
“这是……鱼?”凤歌仔细看了半天,无论如何也看不出来这是什么鱼,这么细细巧巧的,倒有几分像太湖的银鱼,但是太湖银鱼是半透明状的,还有黑色的眼睛,这鱼总不能是天生就是瞎的,没眼睛?或者是眼睛已经与身体化为一体了?
凤歌还在乱猜,高真北已经挟了一筷子猪肉炖茄子,就着馒头吃:“尝尝不就知道了,实践出真知。”
嗯,说的很有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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