亦清楚了,酒醒后小姐未曾怨怒,并非因为已经喜欢上侯爷,而是因为醉酒那夜,两人并无夫妻之实。如今,侯爷眼看让下属搜罗街市上的稀罕物什讨小姐欢心这事没了谱,开始着意起自己的容貌,“侯爷是要行……美男计不成?”福伯心里这样想,口上也无意识地道了出来。
浚息看福伯一眼。
“曦曦不是以貌取人的人。我甚至怀疑,与我相处近五个月,她压根就没平心静气关注过我是容貌俊美还是其貌不扬,我在她心中,只是还活着的,将要被她收割性命的行尸走肉而已。”浚息去到屏风后,打开衣橱,平生第一次,别样兴致地挑拣起衣服,“我得令她注意到我的外在才行。”
福伯犹自为先前无意识道出的话汗颜。
不过,侯爷还真是要勾引小姐啊!
难怪侯爷一脸欲求不满,没有睡好的神色。
终于欲求不满了!福伯望着浚息,欣慰想到。
……
马车里,奚曦看了看浚息身上的朱红色衣袍,又看了看浚息。
“我们是要去赴宴吗?”奚曦问道。
浚息随着奚曦,敛眸扫视一下自身,他今日邀奚曦出门,算是刻意装饰过。为博奚曦眼球,他的衣饰色彩虽有些亮丽鲜艳,但他自觉并不浮夸媚俗,相反,这样暖色的袍色,掩盖了些他身上多年疆场杀伐幽冥嗜血的气息,衬得他恢复了几分从前作为文臣时的丰神俊朗。
浚息挑眉,“何出此言?”
“你穿的很喜庆!”奚曦不吝批驳道。
其实,人衣很是相称,人生的俊美,当真不拘穿什么。她有意冷嘲浚息而已。
奚曦觑了眼浚息,她从前压根没有关注他是容貌俊美,还是其貌不扬。他俊美与否跟她有什么关系。他不过是还活着的,她将要收割性命的行尸走肉而已。不过是浚息向来穿着符合他身份和性情的深黑色一类的衣物,今日朱红色衣袍有些冲击她的视觉。她多看了他的衣服,他的人一眼。
尤其他的人。
高大伟岸的身材,刀削斧刻般俊美无铸的面容,一品军侯权倾朝野的权势和气度。春秋正盛的虞浚息,处处散发着成熟男人魅人的魔力!
那种魔力——
明明年岁已盛,不比双十年华风华正茂的青年,鲜衣怒马,纵马轻歌的神采飞扬,却如三十年的陈酿,先不论味道如何,仅仅闻起来已是沁人心脾!
奚曦神色莫名地觑着浚息,这个三十年的陈酿!连岁月也优容他,非但没在他的脸上留下丝毫痕迹,常年用兵习武之人,肌肤还格外紧致年轻,竟是罕少有人才有的黄金巅峰状态!
有些游神的奚曦,骤然意识到浚息饶有兴味地瞧着她,奚曦侧首,移目别处,心里暗恼自己被敌人魅惑失神,脸上却清冷平静无波。
曦曦言不由衷呢!明明被他吸引了眼球,却冷嘲批驳他不同于往日的衣着品味。
小丫头果然开始在注意他的外在形貌,浚息觑着奚曦,心情甚好道:“不是去赴宴,我们去逛街,我陪你逛街。你不是有意宣扬你是我的外室吗?仅仅让天下人猜测怎么行?我得配合你,陪你作戏。”浚息端起奚曦的下颚,眸深如许地看着奚曦,“不,不是作戏。你本来,就是我在荆州的外室,不是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