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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百五十七章 凌水猎人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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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让他在芙美面子丢脸,却让他恼怒不已。不过,他总算还不是那种为了目的不择手的人,也没有想过采取强硬的手段去夺取。

    不过,说他是好人也不正确,因为他已经明白,用十万月币已经引起了其他人的贪婪,他的如意算盘打得很好,只要有人从李胜天手中夺到飞天,他就可以用钱买下来,至少李胜天四人的死活,跟他可没有关系。

    一时间,整个大厅一片沉静,各自都想着自己的事,李胜天的目的是来这里找凌水猎人团,扬声道:“凌水猎人团的人在吗?”

    大堂里没人吭声,李胜天关注着大堂里面情况,扫眼过去,已经确定,凌水猎人团的人必定没有在这里,心中有点失望,可能那个凌水猎人团已经离开这里了。

    一位服务小姐走过来,道:“这位先生,凌水猎人团的人还没有来。”

    李胜天听出一点意思,问道:“他们还没有离开这里吗?”

    服务小姐道:“他们还没有离开,每天中午都会到这里来吃饭,嗯,已经快中午了,你稍等一下,他们很快就会过来。”

    李胜天摸出十元月币交给服务小姐道:“谢谢的回答。”

    服务小姐也没有推辞,谢了一声,朝另一桌行去,李胜天看看桌,又要来几杯酒水,四人在那里慢慢等起来。

    一个小时后,已经接近中午,李胜天干脆叫来几样菜,打算就在这里吃午饭。

    门外陆陆续续有人进来,慢慢地已经快坐满所有的桌子。

    这时,又有几人从门外走进来,先前得到小费那名服务小姐连忙走到李胜天身旁道:“先生,进来这几人就是凌水猎人团的人。”

    李胜天看向门口,进来的人共有四人,当先是一位少女,应该只有二十岁左右,长得还算美丽,身材约有一米六五左右,看去身材很好,只是她满脸憔悴,双眼无神,把她的美感破坏了许多,头发在脑后挽了一个结,身穿着一件比较陈旧的软甲,面还有几道缝隙,缝隙间用细线连着,衣服、裤子也很陈,由于洗的次数多了,有点发白,她手中握着一把连鞘长剑,显出几分英武之气。

    紧跟着这名少女的是一名女孩,看去大约十三四岁,身高与前一名少女比起来矮了一大截,梳着两根辫子,显得天真可爱,背着一张两尺长的短弓,显示出她还是有一定的实力。

    第三人看去大概六十多岁,身材干瘦、满脸皱纹,眼光昏浊,一身粗布衣服,面还有数个补丁,腰间挂着一把连鞘匕首,整个人的形象只能用两个字来形容,那就是沧伤。

    第四人看去很壮实,身体也很高大,但那一张娃娃脸却暴露出他的年龄,就是一个半大的孩子,大概十四五岁,他身衣服不知是哪拣来的,比起他的身材来说小了太多,崩在他身体显得格外滑稽,手中握着一根木棍,应该算是他的武器。

    看到这四人,李胜天忍不住暗暗摇头,这就是凌水猎人团?老的老,小的小,唯一一个有战力的就是那名少女,胸前挂着两个徽章,一个二级猎人团徽章,一个五级猎人徽章,其余三人,都挂三级猎人徽章。

    这四人的实力已经很弱了,但他们还少了最重要的术士和药师,加他们的衣着、装备更差,单看他们的衣服、装备,可能只比乞丐好一点,总结一句,这一个猎人团的实力只能用惨不忍睹来形容。

    现在李胜天终于明白为何凌水猎人团为何要招聘猎人,为何招了三天也没有人应聘,只是不知那个商队是否在等在这里让他们护送,不过,以李胜天的猜测,那个商队可能也是快穷疯了,舍不得付钱,才会请凌水猎人团送护。

    凌水猎人团四人走入大堂,四下张望,现在大堂的桌子几乎坐满了人,剩下的几桌,就是李胜天身边那几张,所以,他们就坐到了李胜天那桌的旁边一桌。

    那四人,少女对着大门而坐,老头背对着李胜天,男孩对老头对面,也正对着李胜天这一桌,女孩则对着少女而坐。

    那个男孩刚坐下,一抬眼就看见正在喝着甘露酒的飞天,顿时睁大了眼睛,痴痴地望着飞天,不过,当李胜天定睛看过去时,才发现,他的目光大多数还是定在飞天正在喝的甘露酒,他应该是在想给一只小狗喝那么好酒太浪费了。

    女孩见到男孩睁大眼睛呆呆地看着李胜天那一张桌子,也转过头,看向李胜天这一张桌了,立即,她就发出一声惊呼:“啊,那只小狗真可爱呀!”说着,已经站起身,就想跑到李胜天这一桌来。

    那名少女喝道:“洛月,坐下!”

    女孩身体一颤,恋恋不舍地看了飞天一眼,嘟着嘴道:乖地坐下,不过,她还是不停地侧头偷看着飞天。

    飞天这时也知道那一桌发生的事,停止喝酒,扭头看着那个女孩,对着她挤挤眼睛,还用爪子对着她比划几下。

    女孩的瞳孔再次放大,小嘴张开,已经成了字型,就那么呆若木鸡。

    那名少女也对女孩的行为感到好奇,侧过去,正好看见飞天正在那里挤眉弄眼、挥舞爪子,它本来就可爱迷人,这一番人性化动作,杀伤力更是惊人,不仅是少女那一桌,就是附近能看见飞天的数桌人都惊讶无比,犹其是那些女士们,更是爱心泛滥,不是知道周若娴绝不会割爱,她们可能又会提出要买它了。

    那名少女见到飞天后,眼睛也升起一丝异彩,不过,她的情况要好得多,目光立即转过去,脸依然愁容一片。

    店里的人员也认为凌水猎人团几人,一名服务员走过来,问道:“洛秀团长,你们要点什么?”

    少女迟疑一下,道:“还是来二十个馒头、两盘素菜,另外来一大盆清汤就行了。”

    李胜天听到少女点的菜,就明白凌水猎人团的经济已经处于崩溃边沿,东珠镇因为在偏远地方,物价高一点,但也高不到哪里去,一元月币可以买两个馒头,二十个馒头,只需要十元月币,那三盘素菜,也就几元月币,所以,这一顿饭,最多十多元月币,四个人一顿午饭才用十多元月币,可想他们节约到何等程度。

    周围的人对凌水猎人团的情况应该比较了解,倒没有人对他们露出鄙视的目光,大家都是外面闯荡的,风餐露宿、出生入死,过着刀口舔血的生活,也有陷入困境的时候,不说只吃馒头,就是啃树皮、吃草根的时候也常常有。

    李胜天正在考虑怎样加入凌水猎人团,桌子飞天又把一杯甘露酒喝光了,只是它的酒量却不很行,已经有点醉意,一离开杯子,它的脚步就开始打颤,身体东摇西摆,两根前爪无意识地舞动着。

    李胜天笑了起来,弹了飞天的脑袋一下,道:“这次吸取教训,下次不要喝那么多酒。”

    飞天的脑袋摇动着,发出抗议声。

    周若娴伸手把飞天抱到自己的胸前,瞪了李胜天一眼,刚想说话,一个人从大门外走进来,刚一进门,他就嚷道:“来一百个馒头,再来一大盆清汤!”

    大堂里众人都看着柜台里那位美妇人,暗暗好笑,凌水猎人团占一桌只用了十多月币,不知又是哪一个穷酸猎人团的人来了,一百个馒头,可以让二三十人吃饱,这种架式,可能连素菜都不会要,老板可是会亏本的。

    果然,站在柜台里那位美妇人眉头皱了皱,看向大门口的目光也显得凌厉,她已经打定主意,如果是有人意捣乱的,绝不会轻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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