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砰砰砰”,木屋的门被敲响了,随后一个三十多岁的白人男子推门而入,笑着对轩辕说道:“嘿,约翰,我听说你的同胞来看你了,哇喔,这位先生一定就是你的同胞吧?嘿,你好,我是费尔南多.戈麦斯,是林场的工人,很高兴你来保罗林场做客。”
因为这个人说的是西班牙话,所以轩辕立刻就在一边做起了翻译。
唐风笑呵呵的站起来握住了戈麦斯的手摇了摇,说道:“我叫唐风,你可以叫我唐。没错,我就是约翰的同胞。”
戈麦斯听到唐风用英语说话,立刻改用英语很热情的说:“唐,既然来到这里了,那今天中午就和我们一起吃一顿我们林场特意为你准备的午餐吧。约翰,伙计们上午就知道你有同胞来了,所以上午伙计们在林子里弄了不少好东西,迭戈大婶特意从奥兰赶了过来,亲自下厨做了好多很棒的食物,我想唐一定会喜欢的。”
轩辕笑着对唐风说道:“唐哥,我们这个林场平时很少有人来,不过一旦有伙计们的朋友来到林场,林场中所有的工人都会在林子中逮一些野味,然后大家凑在一起招待朋友,这个习俗已经保持了十多年了,好像还是当初西格曼先生定下的规矩,因此一旦林场来了朋友,伙计们都会很高兴的。”
唐风点了点头,不知不觉中已经到了中午了,刚才和轩辕一谈竟然谈了将近三个小时。虽然还没有谈出什么结果来。但唐风并不介意陪着轩辕吃一顿当地特色大餐。
其实通过刚才的谈话,唐风对于轩辕恭笙的印象已经变得非常好了,要严格说起来,唐风甚至都有些佩服这个逼自己还小一岁的东北汉子。唐风甚至都在自忖。如果自己要是遇到轩辕前几年的经历,恐怕早就坚持不住了,可是这个十八岁就出来闯荡的汉子,硬是凭借着过人的意志坚持了下来,光是这份坚持,就足够值得尊敬。
而且通过刚才的谈话。唐风能够很清楚的判断出轩辕这个汉子绝对是一个非常坦诚的人,虽说所作所为都是一切凭心,但正是因为这一点,才能够更好的看出这个人的人性怎么样。虽然仅仅是认识了三个来小时,可在唐风的感觉中,轩辕却像是一个认识了许久的老朋友。
这一点非常难得。唐风甚至都自忖没有那么大的人格魅力,因此唐风很希望能够和轩辕成为好朋友。
看到唐风点头,轩辕咧嘴一笑,用英语对戈麦斯说道:“费尔南多,我们拾掇一下就过去,我会带两瓶好酒过去的。”
戈麦斯笑着摆了摆手向外走去。
唐风也是笑呵呵的说道:“兄弟,我车里还有一箱酒呢。虽然不是什么好酒,不过你肯定很喜欢,走,坐我车一起过去吧。”
轩辕从一侧的酒柜里提出了两瓶红酒,跟着唐风来到了外面,这个时候他才看到门外竟然还有两个黑衣保镖。
唐风说道:“轩辕,这是我的两位伙计,这个哈赛尔巴因克。你叫他狗熊就成,这位是桑普拉斯,绰号鬣狗,都是我的好伙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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