巧妇难为无米之炊。
这天夜晚,百里牧这里又迎来了几个江湖客人。
他们生的不算好,身上还背着一个包袱,可是相互之间却在互相提防,甚至在百里牧打开门接待他们之时,还打算下杀手,以免走漏了消息。
只是他们运气不算好。
几个武功说不上一流的人在天下第一杀手面前动刀子,岂不是找死?他们刚刚发出杀气,下一刻,他们便已身首分离,他们护在胸前的包袱也抖落了出来,露出小小的一角。
李寻欢听见动静走出来,看也没看死去的那几人一眼,相反指着那包袱对着百里牧说道:“阿力可知他们为何动手?”
“江湖人动手,还需要理由么?”百里牧反问道。
“不错。”李寻欢点头,那仿佛碧玉一般的眼睛又微微弯了弯,“但人活在世上,总有几个理由迫使他们出手的。”
“不是为名,就是为利。”
“他们的武功虽然说不上好,但也不弱。能够让他们一言不发就动手杀人,可见他们身上的东西很珍贵。”
“再珍贵,他们也没有了命。”
“不错。可惜这个道理却没有多少人知道。”李寻欢笑了笑,脸色严肃了起来,一字一顿道,“江湖中有几件很神奇的宝物,这些宝物虽很少有人能真的见到,但却已传说多年,其中有一件就是金丝甲,据说此物刀枪不入,水火不伤,你总该听说过。”
“不过是鸡肋罢了。”百里牧从袖子里掏出一个烟花筒,点燃了它。不久之后便会有人过来收拾清扫。这金丝甲虽然号称是‘武林三宝’之一,其实并没有太大用处,因为除了两个势均力敌的高手相争时用得着它之外,其他人得到,完全是自己找死。
再者,你护得了身体,还护的了头么?将你的头砍下来,就算你穿着一百件金丝甲,也没有用!
李寻欢简直想要为李二叔拍手叫好了!
也不知道他是如何教的人,阿力既不贪恋美色,也不为宝物动心,自己创业,武功又是顶尖,虽然日子过的暮气沉沉,却是实惠的很。多少老江湖一辈子都干不来的事情,阿力却做的完美。
年轻人,不管长辈说的再多,也总是乐意自己去闯一闯。
一如阿飞,一如当年的李寻欢,一如李寻欢多年不见的徒弟叶开。
李寻欢原地站了一会儿,发现自己并没有多少好说的,也干脆不说了。他原本是听见消息说有人要对大哥诗音他们不利才回来的,如今再想,似乎和他也没有多少干系了。
当年二叔说,“各人有各人的活法,这世上最难买的便是后悔药。”自己又何必去招人厌烦呢?
李寻欢不是想不明白,以前不过是不想明白。
一念之差,他却好像平白年轻了十岁。
“恭喜。”百里牧瞥了李寻欢一眼,知道李寻欢已经摸到宗师的边了。李寻欢不是天赋不好,而是天赋太好。可正因如此,在闯出小李飞刀的名头之后,他的心就被太多杂事占据了。
宗师之后是大宗师,那时便可摸到破碎虚空的边。
若是李寻欢成功突破,便可前去唐国潜修了。
其他四国的江湖人,一旦到达宗师境界,为了更快的提升自己,都是要去唐国的。这个消息知道的人少之又少,可也正因如此,江湖上少了很多腥风血雨。
“金丝甲的事情,我也略有耳闻。”百里牧捻起包袱里的金丝甲,“听说谁拿着它去找林仙儿,就能娶到她。正好,村子里有一个庄稼汉,年纪也到了,正好少个老婆。”顺便,还能去龙啸山庄发展一下自己的猪肉业务。
刘庄是刘家村的有名的“黄金单身汉”。
刘庄身高八尺,家境颇为厚实,又和李大力有那么点交情,一个养猪,一个宰猪,这个猪自然就是普通猪。咳咳,不过在刘家村眼里,刘庄还是行情很不错的。上无父母,人也踏实能干,长相也还过得去,偏偏只有一个遗憾外加一个不为人知的缺点。
刘庄天生弱视,恩,就是看不清人脸,这也是他选择跟着百里牧当屠户的原因。因为人和猪的差别,还是比较大的。这也确保了,哪怕林仙儿再美如天仙,在刘庄眼里也算不了啥。
第二点,就是害的刘庄至今单身的根本原因了。
刘庄拥有着无数男人羡慕不已偏偏这个时代的女子避而远之的“本钱”。不少男人找不到老婆是因为“不行”或者“时间短”,而刘庄……则是太大,时间太特么长了!
他出名的时候还是在他十六岁第一次上青楼之际。他当时没有多少银子,挑的也是个身经百战的花娘。据说当年夜晚那个花娘哭的不行,最后一身血跑出来的……刘庄大名瞬间传遍了整个小镇……
也不是没有成名的寡妇不信邪去试过,但是结果无一不是惨烈的。庄稼人就一点好,朴实而且好面子。他们宁愿自家女儿嫁的差一点也是不愿意看着女儿被那啥啥弄出一身病来,这绝对是值得别人指点一辈子的事情。
当百里牧知道刘庄如此“天赋异禀”之时,心里也暗暗纳闷过,不曾想自己手底下还有这样的能人。如今听见“林仙儿”的事迹,百里牧的第一反应就是刘庄的媳妇儿来了。
这真是太棒了!
百里牧觊觎刘庄的宰猪本事很久了,好好锻炼一下说不定能够弄出个“庖丁”来。至于李寻欢……百里牧默默算了算,小李飞刀的数量还是太少了。李寻欢文人毛病犯了,宰过猪的飞刀宁死不再用,明明洗干净也还是可以接着用的。说到底还是没有当屠户的心理准备。
这下,自己给解决了人生大事,估计刘庄会乖乖的投入自己门下了。百里牧似乎看见了自己猪肉事业蓬勃向上的明天!
心动不如行动,百里牧和李寻欢打了个招呼,又仔细的了解了兴云庄里一干人的事迹,留着李寻欢看家,简单的说服了“求媳妇心切”的刘庄,两人一同奔向了兴云庄。
绝世无双的丽人林仙儿当天夜晚半夜从梦中惊醒,却不知是何缘由?她几乎是下意识的将自己身边睡着的男人踢下了床。
那是一个年轻俊秀的男人,年纪看上去不会超过二十岁。
“仙儿,你做了噩梦?”游龙生从地上爬起,看见一头冷汗,楚楚可怜的林仙儿,顿时没有了被踢下床的愤怒心思,相反,他怜惜的给林仙儿擦了擦汗。
“你个冤家!”林仙儿轻飘飘的看了游龙生一眼,脸上浮现出了又欢喜又无奈的神情,“我只是梦见你家的人要拆散我们而已。”
“怎么会?”游龙生惊讶道,“仙儿,你放心,我会说服我父母的,你不用担心,只要我抓到了梅花盗,功成名就,不会有任何人可以阻止我和你在一起。”
“那……你可千万别让别人得了我。”林仙儿靠在游龙生胸膛上,用手慢慢抚摸到。
游龙生的呼吸声立刻重了起来,“放……放心!”
说完,两人又再度翻云覆雨起来。
百里牧带着刘庄从马车上下来,看见这兴云庄左右两侧的“一门七进士,父子三探花”的对联,心里简直对这龙啸云的行事恶心到了极点。
拿了人家东西,还摆出一脸“你欠了我的”,改了李园名字,偏偏又留下这么个对联来,借助李寻欢的名气维持兴云庄的声誉。不然,以龙啸云的武功,绝无可能在江湖中闯出这样的名声又无人敢惹!
说白了,不过是依靠着李寻欢而已。
这样的心思很多老江湖都看的透透的,也没有把这龙啸云放在心里。只有李寻欢那个傻子,当真以为龙啸云是他的好兄弟。
作者有话要说: “推荐信?不写,不写!”孙悟空连连摆手,“老孙都几百年没有碰过笔了。”
“大圣何必拒绝的如此快?”佛子虎妖笑道,“小妖一片求道之心,还请大圣体谅一二。”
“俺老孙与你素不相识,帮你做甚,你又不是母猴,不帮不帮。”孙悟空连连摆手,“俺老孙还要去化斋呢?”
“小妖这里有馒头萝卜,还有香蕉鲜桃。”佛子虎妖回到。
孙悟空的脚步顿时停了下来。
“香蕉和鲜桃?”孙悟空抓抓头发,“你说的当真?老孙我翻了上千里地,都没有看见有一颗果树!”
佛子虎妖笑了笑,“这里曾经是坟地,阴气很重,果树是种不活的。我的这些东西也是我从另一座山上带来的。还请大圣笑纳。”
佛子虎妖拿出来的香蕉鲜桃都十分水灵,看上去很想咬一口。
孙悟空自从被压在五指山下,吃的喝的都是那铜汁铁水,一路走来护送唐僧取经也很少注重这些口腹之欲。但如今这黄橙橙的香蕉水灵灵的桃子摆在他面前,他若是不吃,就未免太不猴道了。
“不是俺老孙不帮你写,实在是没法写。俺老孙也不怕告诉你,那些字我也就认得,让我写是写不来的。当年俺老孙大闹天宫,将八十一路神仙都得罪光了,写了也没用啊。我倒是有个牛魔王老哥哥,与俺老孙交情不错。只是如今也不知道搬到了哪里去。”孙悟空眼睛看着香蕉和桃子,眼睛眨都不眨的说道。
“这……若是大圣不嫌弃,可否让小妖与你们先同行一段路,等小妖找到了牛魔王大王的住址,再离开。”佛子虎妖将手上的东西递给孙悟空道。
孙悟空咬了一口桃,又啃了一口香蕉,暗想着小妖也没什么本事。之前师父还嫌俺老孙杀的妖怪太多,现在这个带回去正好堵住师父的嘴!
“行,跟俺走罢。”
“报报报告大王,那虎妖叛变了!”一个小妖连滚带爬的来到白骨精面前,大声喊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