院,也和岐山境大为不同,而据他偶然间听来的传闻,擎天学院的学生,五年的时间,谈一场恋爱,当然,也可能很多场,唱几首歌,喝几顿酒,玩两款游戏,交几个狐朋狗友,浑浑噩噩混过去的,也不在少数。
“大商国好啊,我从小就梦想着能御风而行,游遍罡星神州的山山水水,可惜,这一辈子是做不到了,托凤爵爷、凤太太的福,能陪着舒儿去大商国看看,也不错。”
潘巧英看上去四十多岁,简简单单一身淡青色的曳地长裙,她的面部皮肤几乎见不到什么皱纹,依旧保持着年轻时秀美的同时,又增添了成熟的味道,一双细长的丹凤眼,灵动中带着些许的沧桑,的确是徐娘半老、风韵犹存。
她也是红甲武士的修为。
“嗯,这潘巧英好强势的个性。御风而行,嘿嘿。”
凤如山不由和慕容雪菲对视了一眼。
他年轻的时候,也曾经想着和,嗯,慕容雪菲,御风而行,游遍华夏大陆的山山水水,可惜,现在还没能如愿。
一个几十岁的老太太,在儿子毕业的酒宴上,当着外人,开口就是自己小时候的梦想,这个,也许有她向武老四示威的味道,但总是感觉,有点不协调。
“呼,你想去就去吧,到了那儿好好干,别给老武家丢脸。我再敬凤爵爷一杯。舒儿年纪小不懂事,万一有什么差池,还希望凤爵爷多多担待。”
武老四闻言一愣,沉默了半天,举杯向凤如山敬酒,把满满一大杯一口喝完。
他也觉得潘巧英的话怪怪的有点不对味,但是,他却不知道怎么回话。
而且,武老四很清楚,潘巧英看上去很正常,其实身体很差,她去了大商国,照顾武文舒,肯定是不要想的,能不拖武文舒的后退,已经是万幸了。
但是,儿子大了,成了场面上的人,老武家今后的顶梁柱,当着儿子老板的面,他又能说什么呢。
反对吗?
没有任何说得出口的理由啊。
“呵呵,武公子举重若轻,兰心蕙质,他日定当青云直上,遨游九天,就怕小小山石分号,委屈了武公子。武大嫂的戒指,式样在擎天城很少见啊。”
廖宏发比廖瘸子明显不止差一筹,凤如山对这对奇怪的母子,不敢完全的放心。
武文舒确实很聪明,但聪明人,他见的多了,对聪明人的优点和缺点,都有亲身的体会。
大商国,太远了点,山石分号,他虽然并不指望赚大钱,但更不希望出漏子,惹麻烦,这不光是星币的问题,还关系到,对失败本身,而不仅仅是失败带来结果,的厌恶。
“呵呵,故人之物,随便戴戴,我敬凤爵爷一杯。”
潘巧英若无其事的举杯敬酒,显然不想谈论戒指的式样,不过眼睛最深处,却闪过一丝异色。
“乌老大,你家这道明虾味道不错,等下让嫂子教教贺双怎么煮的。”
“这混蛋,又搞什么鬼!”
慕容雪菲疑惑的看了凤如山一眼。
用兰心蕙质称赞一个年轻的男人,怎么听,都觉得别扭,当然,如果是换个人这么说,慕容雪菲很可能根本注意不到,但凤如山吗,自然是例外。
至于潘巧英的戒指,样子倒也没什么特殊的,只是戒指上面雕了一只展翅欲飞的怪鸟,这个,虽然不常见,但慕容雪菲也不觉得有什么奇怪的。
谁说女人就一定只能喜欢花花草草了,喜欢大鸟的图案,不行吗!
关键是,慕容雪菲,不喜欢凤如山去看其他女人手上的戒指,老太太也不行。
而且潘巧英的双手,晶莹白嫩,十指细长,也长得太过漂亮了点,根本不像一个老太太的手。
“哈,煮明虾,这个最简单了,慕容师叔要是喜欢,等下我让,……。”
和慕容雪菲在田园号上共处了几个月,乌彬记得很清楚,慕容雪菲,并不喜欢吃明虾。
明虾是擎天城百姓餐桌上最常见的海鲜,之一,价格便宜,烹饪简单、方便,扔进清水里,煮熟就得,乌彬不觉得自家的明虾有什么,特殊的,味道。
“太太不是自称要减肥,不怎么吃肉的吗?”
慕容雪菲并不胖,但贺双很少看见她大口的吃肉,当然,也没见过她炼化罡元。
普通的食物,其中的罡元虽然不多,而且驳杂不纯,炼化甚为不易,但总还是有一点的,贺双就经常看见凤如山一次吞食大量一种食物,然后,开始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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