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个全勤,一小时后来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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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不能逼得自己去学个鼠兔语来交流,或者是逼着这只小鼠兔来学人话。
至于那所谓心跳加速的感觉,肯定是只是因为她喜欢毛绒绒小动物的原因。
要不然她是该有多变态,对着个兔子屁股都能一见钟情。
官筱琬想想便一阵恶寒。
可还不等她将自己心中纠结的想法付之于行动,官翊伯便先一步开口道:“刚刚逗你玩的,它估计是被你抱的不舒服了。”
官筱琬闻言暗暗地松了口气,然后看向官翊伯的目光都变得稍稍有些不满了起来,“哥,我刚刚都快被你吓死了。”
“怎么?就算它真的能变成人形,那也只是只鼠兔而已,你觉得他太弱了,不想和他结婚,大不了赶出去就是了,有什么好害怕的?”官翊伯话说的带着淡淡的笑意,但眼神却冰冷的没有一丝丝的温度。
“遗弃小宠物那是不道德的行为。”官筱琬说着,安抚地在鼠兔的背脊上摸了摸。
“那就和他结婚便是了,反正只是多一个丈夫而已,不喜欢就放在一边,也不用给他繁育幼崽。”官翊伯这话说的过于随便,似乎完全不觉得若是官筱琬真的这样做了,会耽误别人一辈子。
可无论他是散发着与自家醋坛子一样的气味,还是长得也是自己喜欢的那一款,都不能让官筱琬去强迫自己接受,他是自己的醋坛子。
“有什么耽误的,食草的兽类处于生物链的底层,能找到一个人愿意和他结婚,已经算是件很不容易的事情了。”官翊伯继续规劝。
反正这只鼠兔如此瘦小,肯定不可能是那个男人。
所以对于官翊伯来说,若是官筱琬真的眼光那么不好,喜欢上了她怀中的鼠兔,那他也无所谓。
反正只要能让官筱琬嫁给其他的男人,是五个也好,十个也罢,什么样他都能替他们操办婚礼。
毕竟给那个男人带上几顶绿帽子,想来会把他给逼着吧?
官翊伯手指在桌上轻轻敲了两下,突然觉得若是他能让官筱琬真的爱上自己的话,那想来会是件很有趣的事情。
官筱琬收敛了心思,然后抱歉地冲官翊伯摇了摇头,“不了,我不喜欢这个样子。”
“算了,不逼你,你自己的老公自己选。”官翊伯说着将大掌摊到了官筱琬的面前,“来吧,既然不让背,那牵手总让吧。”
牵手不就更像情侣了吗?
官筱琬默默的在心里吐槽着,虽然没说,但官翊伯却知道,她这是浑身上下每一个细胞都写着抗拒。
“琬琬,你有没有觉得自从醒来过后,你的变化就有点大?”官翊伯半弯下身子,将视线与官筱琬的平行,“你原来可是说最喜欢我的,怎么现在就连手都不愿意牵我的?”
清冷的嗓音说着的对于官筱琬来说,是她在这个世界上最危险的话。
官筱琬咧着嘴,有些尴尬地笑了笑,“大哥,你想多了。”
她打了个哈哈,立刻乖巧地将手放到了官翊伯摊出来的大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