盈亏,通过银行贷款自筹资金,实现生产利润,并交纳大小十余种税收。
自此开始,非公有制资金进入到经济发展的不同领域。民营资本也逐渐参与到中国电影行业中来。
不过民营资本进入电影行业,却也不是一帆风顺的。如今在内地,民营资本要拍电影的话,必须挂靠在国营电影厂下面,购买电影厂的生产指标。否则即便拍了电影,也没有发行的渠道,没有哪家影院会放映。
这一点倒跟香港电影公司去内地投资电影的情形差不多。
香港电影公司如汤臣影业、青鸟影业、思远影业、彩星影业等,在内地投资电影时,也都必须跟内地的电影公司合作,不能拥有独立的制片身份。
这也是为何周星弛的彩星电影公司会跟长安电影制片厂合作拍摄《大话西游》的原因;这也是为何思远影业会跟潇湘电影制片厂合拍《新龙门客栈》的原因……因为要不这样做,这些电影根本就不能够在内地发行。
而据夏天所知,内地真正开发民营资本进入影视业,要到九六年之后了。
九五年时,广电部颁布的《影视制作经营机构管理暂行规定》第五条规定:“个人、私营企业原则上不设立影视制作经营机构。”也即是说,当时民营影视公司的独立制作在政策上还未得到认可。
直到九六年三月,全国电影工作会议在常沙举行,提出推进影视一体化,拓宽电影资金渠道的四项政策,“鼓励部门和企业投资拍片”,才为民营影视企业投身电影行业提供了政策的支持。自此,内地民营电影企业才如雨后春笋般破土而出。
现在,夏天想在内地开办影视公司,说实话,难度高得不是一星半点。
不过夏天向来喜欢挑战高难度,明知山有虎,偏向虎山行!
因为利润实在是太丰厚了。像《红高粱》这部戏,前后投资不过才三百万港币而已,可是全国总票房却高达一亿三千万人民币,简直比抢银行还要暴利。
马克思曾经说过,如果有百分之二十的利润,资本就会蠢蠢欲动;如果有百分之五十的利润,资本就会冒险;如果有百分之一百的利润,资本就敢于冒绞首的危险;如果有百分之三百的利润,资本就敢于践踏人间一切法律。
现在投资内地电影,回报何止百分之三百啊!像这么赚钱的生意,夏天如果错过的话,那才叫大笨蛋呢。
不过要在内地投资电影,还得要打好人脉才行。有人保驾护航,电影才能够确保顺利投资,顺利拍摄,顺利发行,顺利上映,顺利收回票房。
不然就好像陈珮斯一样,拍得电影像《二子开店》、《二子开歌厅》、《父子老爷车》等部部经典,但因为没人护持,使得电影票房流失严重。
明明有一百人看电影,票就只卖出十张。结果再卖座的电影,也只能是勉强保本,甚至还可能大赔。
不然就好像这次的《红高粱》一样,因为芝麻绿豆的事儿被卡关。到时候,审核就是不通过,让你的投资都化成水。
夏天不可能每次有事都去找廖一元帮忙,因为人情债欠多了可是不好还的。再说,求人不如求己,关键还是要有自己的人脉。
因此对于这次的代表团,他准备好好的亲近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