榻上的男人,斜斜地倚靠着,手里拿着一卷书翻看。
小麦恨恨地拿着手里的抹布,说什么近身伺候,根本不是想象中简单地端端茶倒倒水,这臭男人居然让自己做什么洒扫的工作,累得很!
偏偏她自从被这个男人带回来之后,没有功夫回去找那颗绿珠子,又没有那么大的勇气自残身体回去现世。
天绪还在等着她呢,她却在这里浪费时间做清洁工,小麦简直是心急如焚。
为奴为仆,她倒是不怕,她唯一担心的是天绪。本来以为自己可以在三个月之内搞定所有事情,可是时间还是拖到了现在。
只能说是万幸,一旦期满三个月,她当初跟青尧说好的,就立刻送自己回去,这也算是一道保险吧。
不过小麦到现在也没有明白,眼前的男人葫芦里卖的什么药,到底对她打着什么坏主意呢?
不得不说,那脸是真的好看。
那双眼睛呈现出透亮的黑色,仿佛通透的黑水晶。小麦近距离看过,因此知道那双眼睛的迷人之处。
浓密睫毛之下的双眸,就好像暗藏着璀璨的星光,让人沉醉其中。
双眉入鬓,鼻梁挺拔,薄唇微抿,那五官不仅极其精致,线条又极为流畅,半点没有后世整容脸的刻意痕迹。
有些人美则美矣,却欠缺风度气韵。可眼前这个男人不一样,他光凭借自身气质就能让人错不开眼。
明明只是随意地看着书,姿态慵懒得很,就是有种说不出的风韵,真的是美到骨子里了。
清清冷冷,举手投足间却又尊贵非凡,一身风华举世无双。
小麦忍不住又瞥了他一眼,真是浪费了这身好皮相,坏得很!
当然,她的种种举动,包括对他翻白眼的小细节,都逃不过九离的感知。以他的修为,五感基本已达天人合一之境,不用看都能知晓周遭发生的事情。
又翻了一页书,他语气清冷:“识字吗?”
小麦正在擦柜子,虽然琉璃殿里头实际上很干净,但样子还是要装装的。
冷不防听到有人问话,她下意识地就回答道:“识啊,干啥?”
这家伙,又想整啥幺蛾子?
九离神色淡淡,把手里的书放在了桌子上:“读吧。”
说罢,他就斜倚在了榻上,微阖眼眸,似乎打算略作歇息。
小麦明白了,敢情是让她当人形读书机呢?虽然没难度,但不想读怎么办?
看着男人无声歇息的样子,她只得认命地拿起了书,读吧!人在屋檐下,不得不低头!
所幸这里的文字只不过是繁体字的程度,对她来说并没有什么太大的难度。
小麦对文言文没什么研究,因此对自己读的东西也不求甚解。管它呢,读就是了,复读机不需要情感。
可是吧,读着读着,她嗓子有些干了。这都读了好几页了,怎么还不停?
小麦偷眼看了看那个男人,敛气凝神的,一点动静都没有,怕不是睡着了吧?
想着,小麦便特意放缓了语速。又读了一页,见对方还是没有什么反应,她干脆就停下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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