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谈判取舍’有一个和‘心理博弈’最大的区别,那就是‘舍’,也就是说在‘谈判取舍’当中,你可能会故意舍弃掉一些东西,来换取另一些东西的留存。
后者是在谈判当中,故意提出索要某些东西,之后再将这些东西舍弃掉,以尽量获取自己最想要的那些东西,这里面所蕴含的就是‘取舍’的含义。
虽然‘心里博弈’当中也可能会有这种情况的存在,但其目的不具有如此的特殊性,而且一般情况下,在‘心里博弈’当中也用不到这个样子。
毕竟在‘心里博弈’当中的所求所想都很明确,严格来说是相对于双方而言的明确,所以基本也就不会出现‘取舍’的情况。
这样,我就在拿刚刚那个战胜国与战败国来举例子,给你们说明一下这个‘谈判取舍’中的‘取舍’,到底是什么意思。
假如战胜国在谈判当中,提出了如下要求,其一,战败国必须接受战胜国的商人进入,并且不得征收这些商人的税款,其二,战败国必须撤销一般的军队编制,并允许战胜国在其国内的重点城市当中建立据点,具体位置由战胜国亲自挑选。
其三,战败国必须向战胜国递交战争赔款,其四,战败国必须承认战胜国的宗主地位,并却每年缴纳一些物品作为战胜国保护战败国的代价。
其五,战败国必须立即将其剩余军队撤出军事交战区,并且将目前为止战胜国所攻陷的所有地方,全部改成两国共治区域,战胜国允许战败国的平民在此居住,而他们的而安全就交由战胜国来保护。
好了,先说这五条吧,说多了也没用,这五条基本就能给你们讲清楚‘谈判取舍’是怎么回事了,所以我就先来说一下这五条分别代表着什么,以及这个战胜国所求的到底是什么吧。
第一条要求,代表着经济,这是战胜国想要获取战败国的经济主导权,毕竟收税和不收税之间所造成的商品差价,足以让战败国国内的经济主导权易手。
第二条要求,代表着军事,这是战胜国想要获得战败国军事主导权,只要战败国裁军,而战胜国的军队有入驻了战败国的各个城市,那么战败国的军事主导权也就跑到了战胜国的手里。
第三条要求,代表着压力,战胜国提出的赔款数字必然是一个天文数字,这就会给战败国在成巨大的压力,而在这种压力之下,战败国很难再次翻身。
第四条要求,代表着行政,如果战败国照做了,那么战败国就不再是一个独立自主的国家,而作为战败国宗主的战胜国,则是可以站在大哥的位置上,肆意的夺取战败国的行政权。
第五条要求,代表着主权,这是战胜国想要获得战败国的领土主权,假如战败国接受了,那么这块土地虽然名义上还在战败国的手里,但是其本质已经成为了战胜国的领土,接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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