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再度不受待见。
二等人、三等人,实在混不下去了,那也继续往北美跑。
1714年之后才跑,说句难听的,吃屎都赶不上热的。
1714年的时候,大量的地主、商人、土地投机商、先去的一群人,已经把北美东海岸十三州的地,能圈的都圈成私有的了、能占的也都占了。
于是,这才有了北美的“游骑兵”、“边疆人”、“和印第安人边境摩擦”的主力,是所谓的“苏格兰盗马贼和爱尔兰羊倌”。
包括十三州建国之后,汉密尔顿收酒税,第一波重拳出击,出动15000军队镇压的那群人,实际上都是这一批人。
简单来说,他们在爱尔兰,是被人夺了土地、或者被强制迁过去的佃户,地都被抢走了。
等到了苏格兰英格兰合并,又成了三等人,基本等同于大顺的“无资格科举”的政治地位。
换个王系之后,混的更惨,只能往北美跑。
跑到北美,发现好地方都被人占了,都被私有了,没得办法,继续往边境跑。
也就是这群人,在阿卡迪亚人被驱逐后,他们是最乐意来的。因为但凡在东海岸有个百十英亩土地,谁肯舍家弃业的往苦寒之地跑?
迅哥的话,用在他们头上,也真的契合:哀其不幸、怒其不争,怯者抽刀,向更弱者。
比如宾夕法尼亚州的帕克斯顿男孩,他们基本都是这些苏格兰爱尔兰人,实际上就是奴化政策成功后的新教爱尔兰人。
印第安人真的是在宾州和他们和平相处,千余里外的地方在打仗,和宾州一点关系都没有。
这帮子帕克斯顿男孩,趁着过年晚上,去把人印第安人的村子给屠了,说是要“未雨绸缪,万一将来这些印第安人也反抗呢”?
宾州的人要弄死他们,因为宾州还有很多印第安人部落,贵格会是和平主义者和印第安人签了互不屠杀的条约。
这群帕克斯顿男孩,组织了军队,一波都冲到了费城了,要土地。
结果也真的就是费拉不堪,被人讲了一通什么“私有土地不可侵犯、圈地是合法合理的、你们不要违背法律和永恒公理”的屁话,就怂了,散了,被说服了。
有一说一,真要说有什么民族性、文化传承什么的话,北美这群种地的,真的是怂的一批,和东边帝国的那群种地的,完全不是一样的战斗力。
现在种地的、边境人、后期的红脖子,这个男孩、那个男孩,这个守护者、那个誓言者,真的是一脉相承。
欺负弱者,一个个呜呜喳喳,可勇勐了。剥个印第安人的皮啊、殴打一下黑奴啊、给混血人弄焦油和羽毛啊,可擅长了。
真到见真章的时候,要干大事、面临真正强大敌人的时候,费拉不堪。
纽堡兵变,都他妈的确定不发军饷了、说好了的退伍金不发了、说好了的没收地主土地补偿也没了,这还不直接哗变、兵变,竟然散了?
谢司起义,已经土地兼并到那种程度了,见到官军一去,连打都没打,直接跪了。哪怕是宋江呢,还知道个招安之前得杀人放火啊,哪有官军一到打都不打直接跪的道理?
威士忌酒税起义,声势浩大,已经联县联州了,正规军一到,还没等打呢,先把头领献出来了。
这份这个男孩、那个男孩的红脖子传统的费拉不堪,一直传承到国会山事件,都冲进国会山了,依旧还是怂。
所以,这群人就是欠教育。
这是病,得治。
怎么治?
让边疆外的敌人,比地主和土地投机商更可怕、比贵族国王大土地囤积商更可怕,他们就知道该打谁了。
这就叫“因材施教”。
敌人还是那群阿卡迪亚人。
只不过,真正的“可怕”,并不是靠个人的勇武、个人的勇气、个人的复仇信念,去单打独斗。
真正的“可怕”,靠的是纪律、阵型、团结、听指挥。
当然,这是战略上的可怕。
而现实的感性感知上,安纳波利斯山谷的复仇屠杀,无疑给这种战略上的可怕塑造了一个基础。
虽然刘玉用法语歌告诉阿卡迪亚人了,要“要懂得怎样斗争!赦免那些悲惨的人们。让真正的敌人后悔拿起刀枪”。
他们唱歌倒是唱,但是显然距离真正理解这句话,还有很长一段距离。
反正杀也杀了,事儿就别浪费了。
大顺这边派到加拿大的人,倒是未必能想这么多。
但是,大顺之前刚在直布罗陀用钻天猴烧了镇子,把经历过恐惧的英国兵俘获后,都出于“仁义”给送了回去。
效果显着,英国也没出现“同仇敌忾”的情绪——买官制、团长所有制、贼配军、拉壮丁醉汉入军、士兵穷的在北美扛活卷的北美劳工怨气冲天的军队,怎么可能会有“同仇敌忾”的这么高级的东西——反而是产生了极为严重的恐战、尤其是恐防守战的情绪。
大顺派到加拿大这边的人,都是经历过直布罗陀之战的,主将陈青海更是往伦敦送战俘以恐吓的直接负责人。
由是,大顺这边边做了个好人:这些亲眼目睹了安纳波利斯山谷复仇的人,就别杀了,送回去吧,帮着宣传宣传,也有利于“让他们后悔拿起刀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