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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陪了一路,也累了。
傅秋语决定请大家伙吃一顿,毕竟这些人是跟着自己买房子来的。
“阮老板,挑了一个有特色的好地方,我请几位小兄弟吃顿饭。”
“好嘞,我替各位兄弟,谢谢大娘了。”
傅秋语看着这座古色古香的城市,想起来,它在历史之中发挥的巨大作用,她莫名有一种亲切感。
肉夹馍是这里著名的小吃。
“阮老板,你熟悉这里,选一个地方吧。”
阮林风指着一处风格古色古香的老店说:
“这里的腊汁肉夹馍最正宗,保证好吃。”
“我就爱吃这一口。”
“嗯,那就这了。”
说完,
他还专门去了一趟后院,请了一趟大师傅,送了大师傅一条鱼。
送的就是小傅今天桶里的石斑鱼。
因为现在过饭点了,一般国营饭店就不提供饭菜了。
大师傅一看阮老板送的是石斑鱼,又金贵,又难得,于是马上同意帮他们做肉夹馍。
回到饭店前厅,
六七个人纷纷落座,
店家很快上来了肉夹馍,而且还是现做的。
肉是做好的。
馍是现烙的。
以前听说过,吃腊汁肉夹馍有讲究,要持平拿着馍吃,是怕里面的腊肉汁给流出来,浪费了。
傅秋语双手学着持平吃馍,味道真心不错。
把炖软的猪肉剁碎,然后把猪肉末夹进馍里,再添点油炒辣子,吃一口,简直香爆了!
吃起来,肥肉肥而不腻,入口即化,还有一点隐隐的酱香加红烧味道。
很地道。
瘦肉吸饱了汤汁,一咬,满嘴流油,肉香四溢。
她决定回去的时候给元奶奶和秀姨带些回去,包括陆老头儿。
看到大家伙吃饱了,傅秋语付了账。
阮林风有急事办,便带人风风火火的走了,他让老六陪着顾大娘去看房子,还嘱咐他一定要把顾大娘照顾好。
他已经和房东提前打过招呼了。
二人先来到白色小洋楼那里,
敲了门,
门里走出来一位瘦弱的书生模样人,有些病气,人也比较憔悴,仿佛有气无力的模样。
妥妥的病号诶!
不过,人倒是长的不错。
头发微偏分,戴着一个黑框眼镜。
一张脸瘦削苍白,身体瘦瘦弱弱的。
走起路来,脚步都有点虚浮。
咳咳咳!
好吧,这简直就是男版的林黛玉啊!
这小身板,风儿一吹,估计就得倒了。
如果说当时病弱的季安是古风美少年,就差病好了,衣袂翩翩了。
季安是美而病。
而眼前这位先生,细细的绢烟眉,眉间微蹙着一丝幽怨之气,衬衣刹进腰带,这小腰都快比上小姑娘的腰细了。
这这……
这明显的就是林黛玉本尊啊,柔弱的像风吹纤柳,雨滴衰荷啊!
就差换上林黛玉的外衣了!
(* ̄rǒ ̄)
不过,这位看起来,岁数也不小了。
反正给人的第一感觉,这家伙就是弱美弱美的,只消一眼,便我见犹怜,让人心存怜惜。
尤其是能激起肌肉感男人的保护谷欠。
唉!
这就是芸芸众生相里的其中一相罢了。
见怪不怪!
“云泽先生,你好。”老六上次谈的时候,见过云泽,就上前一步,打个招呼。
“嗯。”云泽看了眼这位大娘,又看看老六,感觉老六眼熟,应该是打听过自己的房子。
今天有人打过招呼看房子,他没敢出去,怕错过机会。
不然,自己就出去拿药了。
这大娘是个生面孔。
“今天能买吗?”他忧忧戚戚的问。
他等不起了,他要赶紧走。
他还不想死在这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