堂主抢走了一半,甚至一半都不止,太气人啦!
马克看向弗兰克,语重心长地说:“少爷,你成熟了,竟然能想到这里。你的鲁夫叔叔会很高兴的,他一直希望你能够跟琉莎一样聪明,甚至比她更优秀。”
虽然这么说着,言语也很热切,但是马克的心里还是不由得加了一句:弗兰克,你要是有你姐姐的十分之一,大概都不用我那么操心了。
不过,夸奖教育还是很有用的。
果然,弗兰克听得都笑不拢嘴了,连连说:“马克,还不是你一直带着我,让我有了一些长进。你放心,回去了,我肯定会在鲁夫叔叔面前说你好话的。”
马克的嘴角挂起一丝满意的笑容。他背负双手,意兴高昂地说:“那么,就这样子做吧。一方面查清楚陆晨的敌人,一方面,我们准备抓陆晨。哼哼,就算这个陆晨再厉害,我都不相信,他厉害得过我们这属于地球上最高科技之一的粒子电磁组合暗能枪!”
弗兰克还是有点儿不放心的,他说:“马克,你说,这由我们家族科研所刚刚复原出来的粒子电磁组合暗能枪真有那么厉害?”
“当然!弗兰克,你要相信你的祖先弗雷泽的厉害。在你所有被冰封的祖先中,他的价值绝对排在前五。他所研究的这种粒子电磁组合暗能枪,是他毕生的精华所在。可惜,还没有完善制作图纸,他就病发了。”
马克说着,长叹了一口气,显得很惋惜。
“科研所的副所长詹姆斯说,现在复原出来的暗能枪,只要击中人的大脑,就能够拘禁他的思维神经,从而将他的一切行动控制在第一个命令他的人的指挥中。不过,这暗能枪只有弗雷泽设想的十分之一左右的效果。”他淡淡地说。
弗兰克赶紧点头:“这个我是知道的,我的祖先弗雷泽设想的效果,可是扇形辐射射击效果,能够一下子控制很多人的。”
“但是,现在的这一点也够了。”马克露出一个邪恶的笑容:“十个人,十把枪,对付陆晨一个人,完全足够了。这比我们之前设计的,强行将陆晨抓住打昏,送回澳国去,不是更好?虽然说为了等暗能枪的最后调试,拖了一些时间,但更加安全!”
“没错!”
弗兰克也得意地说:“这回还能够任意拜拜陆晨了,让他成为我们的傀儡、我们的奴仆。让他往西,他就不会走到西北或西南去。啊哈哈,哈哈哈哈!”
两人得意地笑着,几乎是同时间扭身,看向了原本的身后。
在阴暗的浓密树冠之下,十道庞大的黑影,像是柱子一样伫立在那里。
十名身材非常魁梧的黑衣大汉一字排开,一直静静地站着。微微低头,犹如木偶。他们的手上,都抓着一把银灰色的手枪形武器。
说它们是手枪形武器,是跟时下的一般手枪不一样。枪口很大,但却密布只有针孔那般大小的针孔。如同莲蓬,也像花洒。
他们的身上,带着十足的煞气!
……
“啪!”
这一巴掌,那是抡圆了打的,哪怕是拥有一身横练功夫的彭赢发,也被打得踉跄几步,撞在了旁边的办公桌上,把那沉重宽敞的桌子都给撞歪了。
他捂着嘴,却不敢对打他的人流露出任何恨意,只是咬着牙说:“哥,你放心!这事,我一定会搞定的,我就不相信,那陆晨是孙猴子!就算他是孙猴子,我特么也是玉皇大帝,我准把他给压得死死的!”
他说着这话的时候,却没有看到某人的一丝冷笑。
那是一个异常冷艳的年轻女郎,脸上带着一丝丝的杀气。她正是于梦蓝,此时的于梦蓝,脸上的瘀伤都看不到了。至于额头上的撞伤,也只留下了一条细细的红痕。这还被刘海发丝遮挡着,不仔细看,压根就看不到。
她坐在窗台上,而这里就是天华指锐集团的总部大楼最顶端,也就是彭胜发的超级办公室。坐这个窗台,可真得有点儿胆量才行,连彭赢发站在旁边看着,都会有些胆战心惊腿发软的。因为,由于特殊的物理构架,坐在那里就像坐在半空中一样。
侧脸看到的是带着闪烁星光的夜空,往下看是万家灯火的街道。那些亮着车灯的车子都跟蚂蚁一样,别说人了。
但是,于梦蓝坐得很悠然,甚至将双足翘起来抬到窗台的另一边。穿的是黑色的露趾长靴,露出来的雪嫩的脚趾头上涂着紫色的趾甲油。原本被砸伤的那只脚,如今安然无恙,一点伤痕都看不到,像是从来没有受过伤。
也就只有于梦蓝敢这么大摇大摆地坐在老板办公室的窗台上,其他人都不敢。包括天华指锐的安保总监、彭胜发的亲弟弟彭赢发。
于梦蓝在露出一丝冷笑之后,还看了彭赢发一眼。
那种眼神,赫然就如同看死人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