阴阳怪气,温玉看着,只觉得和蔡莉莉同从前邻居家那个妈妈生了二胎闹腾了一个夏天的小屁孩儿一样,而舒嬅,是在春风中的温柔中让人感受到深秋般的萧瑟,表情一分钟六个变,你永远猜不透哪句话触碰到了她什么点上。
相处了几天,温玉就避之大吉了。
舒嬅喜欢秦晋荀,这是毋庸置疑的。
温玉能想象得到,秦晋荀在没来诸城之前,一直都在他自己的事务所里,高智商、高颜值、高收入的男神级人物,朝夕相处的,让人很难不对他动心。
每次秦晋荀跟温玉说话的时候,舒嬅的眼风就嗖嗖嗖往这边瞟,视线恨不得黏在秦晋荀身上。
被人盯着,温玉有些不适,于是抬起头来看向舒嬅。
“在看什么?”
秦晋荀问完后,大概了发现了,摇了摇头,很是严肃地回头跟舒嬅说。
“可以请你去二楼的书房把我的那几本医学杂志拿下来么?”
舒嬅毫不犹豫地点头,噔噔噔地上楼去了。
温玉目送着她隐没在楼上的身影,冷不防秦晋荀问道。
“你介意?”
温玉摇了摇头,“我只是有点羡慕她了。”
秦晋荀闲适地靠在椅背上,手肘搁在扶手,骨节分明的手指微微点着自己的太阳穴,“羡慕她什么?”
温玉伸着指头慢慢地数着,“有一技之长,有喜欢的人,有‘喜欢的人不喜欢我’的小烦恼,也称得上人生顺遂了。”
她当然是在打趣,秦晋荀不由得轻笑出声。
“原来你也知道。”
“知道什么?”
“知道她喜欢的人不喜欢她,喜欢你。”
温玉对上他含着笑意的眼睛,忍不住微微晃了神儿。
“啪嗒”。
身后一阵凌乱的脚步声接近,又飘远,地下散落的书本昭示了主人方才的心慌意乱。
温玉回过头轻嗤了一声,“你倒是会利用我。”
秦晋荀拿起杯子,不紧不慢地喝了一口水,“我只是说了实话。”
“还有就是......舒嬅的专业能力确实还不错,跟得上事务所的节奏,我也不希望以后为了什么感情上的事情不得不辞退她。”
温玉默然,这种做法看起来不近人情,但是,的确是对舒嬅最好的做法,若是再拖下去,等到情根深种的那天再拔除,不亚于从她身上剜骨去肉。
看着秦晋荀依旧冷冰冰的五官,她似乎突然明白,他那情商极低的非人名声都是怎么传出去的了。
秦晋荀不解地看着她。
“你笑什么?”
“我笑他们眼睛不好。”
*
在马之章施暴致受害人死亡的案子开庭两天,于敬堂终于从国外回来了。
一回来就以事务所的名义马不停蹄地向警方递交了新的证据。
一是马之章和被害人的私交很好,并不像大众看来的是竞争对手。
二是马之章那条留在犯罪现场的领带,其实并不是只有马之章一个人拥有。
刘子科去了趟滨江的警局,回来时简直肺都要气炸了,说话像机关枪一样,十句里面有九句是在抒发自己的愤懑。
秦晋荀提炼了重点。
于敬堂果然是很不知耻,为了打赢官司什么话都敢说。
他不知道从哪里搜罗来了一些列马之章和被害人共同出席各种活动中的照片,借由一些模糊不清的动作,表示马之章和被害人其实是情人关系,只是害怕两人的关系暴露出来会对各自的生活造成影响,所以一直小心翼翼地隐瞒,被害人脖子上马之章的指纹,实则是两人亲热的时候留下的痕迹。
——两个男人,一个四十岁跟一个二十岁的男人,亲热?
刘子科咽了一口口水,觉得那画面太美他根本就不能想象。
以及于敬堂又指出,那条现场的,所谓属于马之章高端定制的领带,实则它的设计师并非是原创,而是抄袭了某个偏远小国的小众品牌,也就是说,很有可能有人恰好去过那个小国,恰好买了那条领带回国,又恰好杀了被害人并且遗落了自己的领带,而且最重要的是,马之章的那条领带,在家里的衣橱中,被他老婆找到了。
如此巧合。
虽然这两条证据都不能盖棺定论被警方采纳,但是听起来……也是极有可能的。
温玉手上还有一沓影印的照片,是法医在案发现场给被害人拍的一些照片,也是刘子科通过关系从滨江市警局弄出来的。
她将照片放在桌子上,叹了口气,“被害人脖子上的指痕其实并不明显,构不成致死的力度,导致被害人窒息而亡的,实则是上面的那一道勒痕,如果说不能证明领带属于马之章,那就很难办了,不说是转移警方的视线?,就算是拖到二审再宣判,也足够于敬堂找出新的‘证据’来。”
温玉也犯了难,往往越是简单粗暴的犯罪,尸体上越是没有痕迹可循。
秦晋荀的嗤笑打破了沉默,“不能证明吗?也不一定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