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溪边那大树根太大,挡住了鹿的身体,要不是那头鹿喝水不老实,大脑袋来回晃,秦逸还真发现不了!
一般鹿都是群居的啊,也知道这个大家伙怎么落单了。
叶放被拉着蹲下,就知道秦逸有了收获,此时顺着他的目光望去,顿时惊喜了,只见左前方大概50米处的大树根后面,一只十叉的大鹿!
尼玛,还以为这次来牧场打猎只能逗逗小动物,没成想遇到个大家伙!
两人小声地讨论。
“看到没,老三?那么大的鹿,没想到今天还真能够碰到!”秦逸很是惊喜,这要是能猎到一头鹿,那可比猎十几只小兔子还要有成就感啊!
“我还以为这次来美国没机会了呢!”叶放满脸渴望,相比起来,猎山鸡野兔,那可是弱爆了!
“你来打吧,我以后机会多的是,你这一次回国还不知道几个月能来呢!”秦逸把猎枪递过去,枪法不是特别准,就别用雷明顿了,万一破坏了那张鹿皮多可惜!
这一路上,叶放都念叨着打一头鹿,现在有了机会,也不客气,自家兄弟的没那个必要,而且秦逸说得对,他一直在这边,机会很多!接过枪,叶放猫着腰,小心翼翼的往前走了十几米,躲在一棵腰围粗的大树旁,举枪,瞄准头部!
看着不远处那头鹿,深呼一口气,叶放扣动了扳机!
“砰!”
秦逸听见枪响,小心脏顿时猛的一跳,腾地站了起来,却见那头鹿也猛地窜起来,往远处跑去!
没打中?
叶放也站了起来,回过头,两人对视一眼,脑海同时显现出这个念头,应该是没打中,鹿都跑了!
叶放松开因为握枪太紧而发白的左手,苦笑着摇摇头,抬腿往回走,唉,可惜了啊!
秦逸继续盯着那头鹿,看它往哪里跑,等下跟着搜索过去,要是跑的不远就再打一次!可是突然,那头刚跑出去20多米的鹿,却一下子栽倒在地,接着四肢用力,挣扎着站起来,摇摇晃晃的往前走,好像喝醉了似得!
什么情况?
秦逸虽然一头雾水,反应却不慢,你丫跑不起来了,那还不是哥们的盘中餐!秦逸拔腿就追上去,一边跑还一边喊着叶放。
“追,老三快追,那家伙跑不动了!”
叶放正垂头丧气的往回走,这好不容易碰到一头鹿,自己却没打中!猛地听见秦逸的喊声,跑不动了?虽然不知道什么情况,但秦逸说跑不动了,那就没必要忽悠自己,赶紧转身追上去。果然,那头鹿摇摇晃晃的走着,好像随时都要倒下去,叶放看得心头一喜,应该是打中了,只是没有打中要害,这个样子好像失血过多,想来马上就要坚持不住了!
“应该是打中了,这家伙跑不了的,老三,你这好歹是打一头鹿了,没啥遗憾了哈!”秦逸也看出来了,这明显是失血过多,要是猎枪上有个瞄准器就好了,打没打中当时就能看出来,不像现在,差点错过了!
“哈哈,吓了我一跳,要是期待了这么久却没打中,我觉得我能记一辈子!”
两人追得快,五六十米的距离一会就到了,这时候大鹿已经躺下了,四肢抽搐,呼吸急促,脖子上一个血洞,还在慢慢的流着暗红色的血,前半个身子都染红了,看的两人震撼不已!
以前哪见过这么血腥的场面!
两人呆呆的看了一会,强忍住胸口的气闷,对视一眼,秦逸掏出手枪,上前,一枪打在还在急促呼吸的大鹿脑袋上,结束了它的痛苦!平复下心情,一人拉着一条前腿,往树林外走,第一次见到这么血腥的场面,难免有些堵心,需要时间适应,以后打猎次数多着呢。
路上,两人从初始的震惊,慢慢的恢复正常,心里都看开了,又变得有说有笑,讨论着鹿头标本和这张完整的鹿皮。
“这应该是白尾鹿了,刚才我看它跑的时候,尾巴翘起来是白色的,鹿肉我还没吃过呢,今天回去让莱恩帮忙收拾下,咱俩留个鹿腿尝尝。”秦逸的心思都在鹿肉上了,作为一枚吃货,咱要称职啊!大吃货秦逸心头感叹。
“鹿肉还是不错的!”说完,叶放又看看鹿角,一脸的遗憾,“鹿头你也留着吧,也带不出国!”
“算了吧,鹿头我去奥古斯塔皮货店看看,做好了我帮你留着,以后你在美国买了房子再拿回去!鹿皮就给我吧,我留着给我妈做个皮护腿!”
主屋里好几个鹿头标本,每一个鹿角的分叉都比这多,已经不稀罕了,除非是自己猎到的。
“那成。”叶放听秦逸这么一说,觉得也对,以后要是真在美国有了房产,这个鹿头标本放在书房,那可是很好的摆件啊,更何况还是自己第一次猎到的鹿!
回到驻地,有了这么大的收获,两人也没了继续打猎的兴致,把白尾鹿拴在小黑马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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