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张厚实得仿佛棉布的纸,八寸长,五寸宽,与市面上普通一本书的封皮差不多大小。
纸上花花绿绿印着一圈枝叶图样,四种颜色套印,杂而不乱,在程诚的手中拿着,举在丁兆兰的面前,正中央明晃晃的壹仟贯三个大字炫着丁兆兰的眼睛。
“这是何意?”丁兆兰抬起眼,淡定的问着对面的陈……不,乡音浓重的介绍没有念对音,也有可能是为了隐瞒身份——应该是程先生才是。
商人世家,三十有七。湖南举子,三科不中。妻子留乡,旅居京师,蓄有二妾。家财颇丰,开支甚大。青楼常客,酒桌状元。章家衙内身边得力的清客,时常为其奔走。
程诚。
丁兆兰见过这张脸有好几次了,面对面却还是第一回。
随手就亮出千贯金票,看来是急了。是收买?还是威胁?抑或兼而有之?
总之,这是章家大衙内对这一次事件的反应。
“这是平安号的千贯金票。”程诚的语气更加平淡,只在嘴角含了一丝微笑。
看来很自信。丁兆兰想。
有钱用,自然会觉得钱有用。
衙内自恃官威,商人自恃钱财。屡考不中,为人奔走,与身份不足之处,便会为手中金银自傲。
看来是来收买的。
巷口处,此时传来两道抽气声。丁兆兰被拦下来后,就转移到了街边的无人小巷中,留了两名手下把守在巷口。这两人眼睛盯着外面,四只耳朵却冲着里面,听到千贯金票,齐齐惊讶出声。
听见两名小警察的惊讶,程诚嘴角的微笑更加明显了一点,轻轻一抖挺括的金票,“这张金票,可以去天下任何一家平安号分号,换取千贯大钱,随支随取,不需耽搁。丁官人见多识广,当能看得出,这绝非伪票。”
平安号发行的金票,丁兆兰当然是见过的。
金票分为一百贯,一千贯两种,据说是用了最先进的工艺,最复杂的材料来制造,从材料到印制,有着上百道工序,几十种防伪手法。花纹图样上有着各种暗记,透过光,甚至能看见里面暗藏的图案。
虽然这只是一张纸,但是在市面上完全抵得过十足十的真金白银。
寻常出门购物,用不到这些金票。但大宗买卖用它,出门远行带它,行贿受贿送它,普通人见上一次都难,但富户豪门,如今却是须臾离不得它。
丁兆兰年纪虽少,家无余财,倒是做了多年捕快和警察,经历颇丰。千贯金票见是见过,次数不少,但那些都算是证物,却从来没能揣进自己的腰包里。
一千贯的礼,送给丁兆兰上司的上司——权知开封府黄裳——都是足够的,展熊飞也就能偶尔收个一百贯,丁兆兰更是只有五贯常例的份。千贯,这是能把人撑死的数目。
可看着这张千贯金票,就同时把金票后自信满满的微笑收入眼中,
‘真想砍上一刀呐。’
白跑一趟,心情不好。居高临下的笑容,心情更加不好。哗哗的金票再一响,让丁兆兰的心情又坏了五分。
他的名气大,带来的好处不少。许多时候查案,证人不敢对其他警察说的事,却愿意对他说。许多时候能快速破案,也都是因为他能比其他人拿到更多的线索。
丁兆兰刚被拦下来时,本以为他们带来的是一条新线索——这是常有的事,等认出程诚之后,就知道猜错了。不是送线索的,而是送财童子。
钱的确是好东西,可丁兆兰很不喜欢送钱来的人,也不喜欢送钱来的时机。
攥着马鞭的手,松一下紧一下,想象着这是腰刀刀柄,手一挥,就能把眼前的笑脸、以及哗哗响的金票一起砍成两半。
见丁兆兰虽然还黑着脸,可注意力已经被金票吸引过去,程诚笑容中多了一两分得意的成分。
‘看来是上钩了。’
世上没有不吃屎的狗,公门里没有不爱钱的吏。前一句程诚不能确认,后一句他可是有着多年的见闻和经验为证。
“丁官人,在下别无他事,只求你一句话。”
钱可通神。商家出身的程诚,虽然自幼被安排攻读诗书,走科举之途,却一贯相信钱的威力。成为他人家的幕客之后,为人奔走,手上撒出去的钱越来越多,对孔方兄更加虔信。千贯在手,不信丁兆兰不动心。
“什么话?”
“就是丁官人眼下查的案子。”程诚低声说,“在下也不要多,丁官人若是查出些什么,能行个方便,透个底传句话的就行。”
一旁带着程诚来的警察也在敲着边鼓,“小乙哥你没什么好担心的。又不是要小乙哥你徇私枉法,只要查案后带上一句话就行。”
“一句话……呵呵。”丁兆兰像是听到了极逗人的笑话,嘴都咧开了,“今早吃过饭放了一个屁是一句,案子发了赶快跑路也是一句,要的是哪句?”
丁兆兰笑着,忽的双眉一挑,怒喝道,“这是什么案子,别人不清楚,你还不清楚!什么样的钱都敢拿,要命不要?!”
那警察被冲得退了一步,慌了起来,“小乙哥……”
丁兆兰用力将手一挥,愤然道:“别叫我哥,没你这兄弟!”
一千贯不是小数目,但能够拿出一千贯,就能拿得出更多。能拿出多少,端看章家衙内的重视程度。尤其章家衙内背后是福建商会,想拿出十万八万都只是一句话的事。如果他是主谋,事败后要防止自身暴露,那他愿意拿出来的必然是个让人震惊的数字。
章家大衙内愿意拿出多少?授权给程诚的又有多少?丁兆兰有点想知道,“是兄弟的就不会想着带俺趟这汪浑水!区区一千贯就把俺卖了!”
“丁官人。”程诚带着微妙的笑意,叫住了正发火的丁兆兰。笑容仿佛在说他已看透了一切。
一名警察的月俸有多少,并不是什么秘密。警察总局成立后,警察们的月俸普遍涨了五成,丁兆兰这个等级的高阶刑警大约是在两贯上下,相当于上四军的都头了。
寻常二十文已经足够在州桥夜市上吃上一顿好的了,三两好友聚餐,连上酒水也不过百十文。加上还有禄米、衣料,节庆时的加赐,吃穿用一切皆能从公中来,两贯的俸禄全都是随心使用的活钱,丁兆兰这等单身汉可以过得十分滋润。
而且丁兆兰名气这么大,人面这么广,必然还少不了来自各方的好处,一个月再有个十来贯说不定。
但也仅止于此,没有家世,没有资财,孓然一身的丁兆兰,想要攒下一千贯,不吃不喝不用不买,都得要五六年。何况丁兆兰要想维持他的人面,又怎可能不大手笔的往外撒钱?
更何况,自己能拿出来的有不只是一千贯。如果丁兆兰当真想要,有的是钱填饱他的胃口。
程诚缓缓的从怀里的暗袋中抽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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